空气里浑浊得像能拧出水来。那是一种混合了双倍芝士披萨的冷油味、廉价黑咖啡的焦苦味、几十台大功率设备运转的臭氧味,以及五个大老爷们(外加一位精致女士)熬了整整三天没洗澡的酸爽气息。
“嗡——”
最后一个尾音,像电流一样在空气中颤抖,然后消散。
死寂。
足足十秒钟,没人说话。只有那台价值连城的Neve调音台发出轻微的电流底噪,像这头钢铁巨兽满意的叹息。
老弗兰克的手指还扣在贝斯弦上,因为过度用力,指尖泛着青白。他那双浑浊的老眼里,此刻正倒映着控制室幽蓝的灯光,像见了鬼,又像见了上帝。
“咕噜。”
不知是谁咽了一口唾沫,在安静的房间里响得像一声惊雷。
“我的老天鹅……”
那个玩合成器的宅男芬尼克斯率先瘫软在椅子上,推了推滑到鼻尖的厚底眼镜,声音发颤:“刚才那是我们弄出来的声音?民谣吉他配电子鼓点?这特么听起来像是在教堂里蹦迪……但该死的,太带劲了!”
“是化学反应。”
大提琴手艾米丽也不嫌弃了,她甚至忘了擦拭琴弓上的松香粉末,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秦风:“古典的厚重托底,电子的轻盈拉高,中间用民谣串联……秦,你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
如果是三天前,这群心高气傲的洛杉矶顶级乐手会把这句话当成侮辱。
但现在,这是最高级别的勋章。
秦风坐在主控椅上,姿态依旧慵懒。他随手抓起桌上一罐早就没气的可乐,仰头灌了一口,喉结滚动。
“一般般吧。”
他放下罐子,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语气平淡得像只是刚煮好了一碗泡面:“骨架有了,但血肉还差点意思。”
“差点意思?!”
首席录音师雷蒙德差点跳起来,胡子都在抖:“秦!这已经是教科书级别的混音了!哪怕是昆西·琼斯来了也挑不出毛病!你看看这波形,完美得像瑞士钟表!”
“问题就在这儿。”
秦风转过椅子,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角落的垃圾桶上,那里堆满了揉皱的乐谱和外卖盒。
“雷蒙德,我们要做的不是瑞士钟表。钟表是冷的,它只会告诉你时间流逝。”
秦风站起身,走到防弹玻璃前,指着里面那支昂贵的麦克风:“我要做的是一颗心脏。一颗会跳动、会流血、会因为激动而心律不齐的心脏。”
“我不懂。”雷蒙德皱眉,“你是说动态范围不够?”
“我是说,太干净了。”
秦风指了指耳机:“副歌那几句‘Hey! Brother!’,现在听起来像什么?像一群穿着燕尾服的唱诗班学生,站在大理石台阶上,彬彬有礼地朗诵。哪怕音准完美到赫兹,那也是死的。”
他转过身,眼神里燃烧着两簇幽火:“这首歌叫《The Nights》。它属于夜晚,属于篝火,属于那些喝得烂醉、勾肩搭背、对着星空发誓要干翻世界的傻瓜兄弟。”
“它需要瑕疵。需要粗糙。需要那种……江湖气。”
“江湖气?”
这群老外一脸懵逼,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生僻的中文词汇。
“意思就是……”秦风嘴角勾起一抹坏笑,突然看向控制室大门,“汤姆!别在那儿偷吃鸡翅了,给我滚进来!”
门外。
正缩在沙发上,试图把最后一只奥尔良烤翅塞进嘴里的汤姆,吓得一哆嗦,鸡翅直接掉在了限量版Supre卫衣上。
“Fxxk!我的卫衣!”
汤姆哀嚎着冲进来,手里还举着那根光秃秃的骨头:“老大!这可是我排了两个小时队买的!你有事快说,我还要去洗衣服……”
“衣服一会儿再洗。”
秦风一把拽住他油乎乎的衣领,把他往录音棚里推:“现在,你是主唱。”
“哈?!”
汤姆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拼命挣扎,像头被送进屠宰场的猪:“老大你疯了?我?唱歌?我连《生日快乐》都能唱跑调!你是要毁了这首歌吗?”
“不仅是你。”
秦风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转头看向雷蒙德,还有旁边那个正在整理线缆的小助理:“雷蒙德,还有你,那个戴帽子的,叫什么来着?强尼?别管线了,都进去。”
雷蒙德作为金牌录音师的尊严受到了挑战:“秦!我是录音师!我的工作是坐在调音台后面,不是站在麦克风前面!而且我五音不全!”
“那是你的事。”
秦风坐回椅子,手指悬在“录音键”上方,眼神变得不容置疑,那种暴君般的气场瞬间压制了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