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们三秒钟。进棚,戴耳机,站好。否则我就把这段De删了,大家这三天的熬夜全部作废。”
这一招太狠了。
老弗兰克第一个急了,一脚踹在汤姆屁股上:“进去!快点!老子可不想重录那段贝斯!”
两分钟后。
价值百万美金的A号录音棚里,站着史上最奇葩的“合唱团”。
一个满嘴油渍的黑人壮汉,一个一脸不情愿的白发老头,还有一个瑟瑟发抖的实习生助理。三人站在那支那是给U2主唱用过的纽曼U47麦克风前,尴尬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听着。”
秦风的声音通过耳返传进来,清晰,冷静,却带着蛊惑人心的魔力。
“忘掉这里是录音棚。忘掉那个该死的麦克风值五万美金。”
“想象一下,现在是凌晨四点。你们刚在酒吧喝完了最后一轮龙舌兰。你们失恋了,失业了,或者刚刚被生活狠狠踹了一脚。但你们身边还有兄弟。”
“现在,我要你们对着这该死的生活,吼回去。”
“不管音准,不管节奏。我要的是愤怒,是宣泄,是那种‘去他妈的世界’的劲儿!”
汤姆咽了口唾沫,看了一眼身边的雷蒙德。老头子正尴尬地扯着领带。
“准备……”
秦风按下了红色按钮。
动感的电子节拍像心跳一样炸响。
吉他扫弦声起。
到了副歌的瞬间,秦风在控制室里,对着麦克风猛地挥拳:“唱!!!”
汤姆闭上眼,想起了那个因为没钱交房租被房东把行李扔出来的雨夜。想起了那些白人看他像看小偷一样的眼神。
一股热血直冲天灵盖。
“Hey! Brother!!!”
这一嗓子,简直是灾难。
粗糙,沙哑,甚至带着明显的破音。雷蒙德和小助理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跟着乱吼了几声,参差不齐,乱七八糟。
录音棚外的乐手们捂住了脸。
“完了。”芬尼克斯痛苦地呻吟,“这简直是车祸现场。”
然而,秦风没停。
“不够!没吃饭吗?汤姆,你的声音像个娘们儿!大点声!把你吃奶的劲儿使出来!”
“再来!第二遍!”
“Hey! Sister!!!”
“第三遍!雷蒙德,解开你的领带!吼出来!把你对加班的怨气吼出来!”
一遍,两遍,五遍……
气氛开始变了。
原本的尴尬消失了。酒精(虽然他们没喝)似乎上了头。
汤姆彻底放飞了自我,他脱掉那件脏了的卫衣,光着膀子,挥舞着满是纹身的手臂,像个部落的酋长。
雷蒙德这个平日里严谨刻板的英国老头,此刻也满脸通红,眼镜都歪了,扯着公鸭嗓子跟着嚎叫。
就连那个胆小的实习生,也闭着眼,声嘶力竭地宣泄着青春的荷尔蒙。
甚至连外面的老弗兰克也坐不住了。他抄起一瓶喝剩的威士忌,冲进录音棚:“算我一个!这种好事怎么能少了我!”
录音室彻底变成了疯人院。
没有技巧,没有修音。只有一群男人(和被带跑偏的艾米丽)最原始的咆哮。
汗水滴在昂贵的地毯上。
嗓子哑了,就喝口水继续吼。
直到第十遍。
汤姆已经吼缺氧了,在最后一句“The nights that never die”的时候,他的嗓子彻底劈了。
由原本的高亢,变成了一声极其诡异、却又极其真实的——
“破——音——!”
就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公鸡,或者是青春期男孩变声时的尴尬瞬间。
全场安静了一秒。
然后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爆笑声。
“哈哈哈哈!汤姆!你刚才那是杀猪吗?”
“上帝啊,我的耳朵流产了!”
汤姆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脸上却挂着傻笑:“爽……真特么爽……”
控制室里。
秦风没有笑。
他迅速按下停止键,手指在波形图上飞快操作。截取,重叠,加压,混响。
短短三分钟。
“都别笑了。”秦风的声音传来,“进来听听。”
众人互相搀扶着,像一群刚打完群架的伤兵,回到了控制室。
“雷蒙德,坐好。别眨眼。”
秦风按下播放键。
前奏响起,依旧是那段抓耳的民谣吉他。
然后,副歌降临。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