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新疆吉木萨尔系列文物盗毁案的犯罪心理分析报告》
正文约八千字,涵盖犯罪动机溯源、境外极端思想渗透路径、作案行为特征、侧写方法论、跨部门协作建议等。报告最后附了一份“特别说明”,抄送单位包括: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国保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教委、国家民委、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他正在写附言的最后一段。
“此案的标本意义不在于它多极端,而在于它揭示了一个趋势:极端主义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往往不是仇恨,而是归属感。艾尔肯砸佛时流的眼泪,是真实的痛苦,不是表演。他渴望成为一个‘有意义的人’,极端思想给了他最简单廉价的答案。”
他停下笔,看着窗外。
杨絮早已飘尽,梧桐树长出了新叶。
他继续打字:
“这个答案当然是错的。但我们不能只驳倒答案,却不提供新的答案。”
“文物部门的修复师已赴北庭故城,那尊被凿毁的佛像,可以修复,需要三个月。”
“艾尔肯的内心需要多久修复,我不知道。”
他敲下最后一个句号。
然后,他在报告末尾加了一行手写的附言(复印件保留手迹):
“此案应抄送国家教委、国家民委、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打击犯罪是警察的事。让年轻人不再想成为艾尔肯,是所有人的事。”
他把报告打印出来,装订好,放在桌上。
窗外传来汽车鸣笛声。长安街车流不息,这个城市一如既往地忙碌。
电话响了。
是沈冰。
“林主任,结案报告写完了?”
“刚写完。”
“我这边数据库也更新完了。”沈冰的声音里有一丝疲惫,但更多的是满足,“新增分类:意识形态驱动型文化犯罪。关键词录入完毕。”
林知墨等着她继续说。
“艾尔肯的资料,我单独建了一个子目录。”沈冰说,“备注栏里我写了一句话:他砸毁佛像时流的眼泪,与殷国梁攥着1987年铜扣时流的眼泪,成分相同。”
林知墨没有说话。
“他们都曾想成为被需要的人。只是有人指错了方向。”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林主任,你在听吗?”
“在听。”林知墨说,“写得很好。”
沈冰轻轻笑了一声。
“那我存盘了。”
“存吧。”
电话挂断。
林知墨看着窗外。
他想起了殷国梁。想起他在审讯室里低着头,说他儿子十四岁,在南昌读中专。
他想起了赵永固。想起他在信里写:“我把他也拉进了深渊。”
他想起了艾尔肯。想起他问的那句话:“我出来以后,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