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翻案与追责
    王大柱案再审开庭,比张强案更快。

    证据确凿,赵德财当庭认罪,案件没有任何悬念。

    合议庭仅用两天就作出判决:撤销原判,宣告王大柱无罪。当庭释放。

    走出法庭时,王大柱整个人都是懵的。

    三年冤狱,让这个五十岁的乡村医生老了二十岁。头发全白,背也驼了,眼神呆滞,像是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妻子李秀英扑上去,抱着他嚎啕大哭。

    儿子王小龙,当年被迫辍学的孩子,如今已经十七岁,站在一旁默默流泪。

    林知墨和秦铁山站在法院门口,没有靠近。

    “秀才,不过去说两句?”秦铁山问。

    “让他们一家人好好聚聚吧。”林知墨说,“我们该做的,已经做了。”

    当天下午,南江晚报头版刊登了王大柱案平反的消息,标题是:“冤狱三年终昭雪——南江警方主动筛查纠错机制显成效”。

    报道详细介绍了特行组通过“历史疑案筛查”发现王大柱案疑点,并克服阻力深入调查,最终揪出真凶的过程。文中特别提到林知墨设计的心理战术和证据重构。

    舆论一片赞誉。

    第二天,大王庄村来了十几个村民代表,敲锣打鼓地给市公安局送锦旗。

    锦旗上写着:“沉冤得雪,正义卫士”。

    周建国亲自接待,林知墨、秦铁山、沈冰陪同。

    带头的是那位老猎户,他握着周建国的手,老泪纵横:“谢谢政府!谢谢警察!我们村……这些年被赵德财压得喘不过气,现在终于能说句真话了!”

    其他村民也纷纷开口:

    “柱子是好人啊,当年我就知道他是冤枉的!”

    “赵德财太坏了,亲哥哥都害!”

    “警察同志,你们以后常来,我们不怕了!”

    看着这些朴实的村民,林知墨心里有些感慨。

    他们不是不知道真相,只是不敢说。

    而当有人站出来,撬开了第一道缝,沉默的大多数,才敢发出声音。

    送走村民后,周建国召集特行组开会。

    “王大柱案,你们办得漂亮。”周建国开门见山,“但案子结束,工作还没完。两个问题:第一,王大柱的国家赔偿和善后;第二,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

    沈冰汇报:“国家赔偿程序已经启动,按标准,冤狱三年大概能赔六到八万元。另外,我们协调了县卫生局,准备恢复王大柱的乡村医生资格,并给予一次性补助。”

    “好。”周建国点头,“追责呢?”

    林知墨翻开一份报告:“当年办理王大柱案的主要人员:侦查阶段是县局刑警队副队长刘建军(已故);审查起诉阶段是县检察院检察员张红(已调往市检察院);审判阶段是县法院刑庭法官吴建国(已退休)。”

    “在职的要处理,退休的也要记录。”周建国说,“我会向纪委和政法委报告,该处分的处分,该记录的记录。特别是那个张红,她现在在市检察院,更要严肃处理。”

    “还有,”林知墨补充,“当年被迫作伪证的三名村民,虽然情节轻微,但毕竟作了伪证。我们建议免于处罚,但需要批评教育。”

    “同意。”

    会议结束后,林知墨独自留在办公室,写结案报告。

    报告的最后,他写了一段话:

    “王大柱案不是孤例。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因权力干预、证据粗糙、有罪推定造成的冤错案,可能还有不少。

    此案能够纠正,得益于‘主动筛查机制’的建立。但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办案人员愿意深入乡村、倾听沉默者的勇气。

    正义之所以迟到,往往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冰冷,而是因为执行法律的人,有时会因惰性、因畏惧、因利益,而选择闭上眼睛。

    警察的职责,不仅是抓捕罪犯,更应该是执光者——照亮那些被权力遮蔽的角落,让每一个微弱的呼救,都能被听见。”

    写完这段话,他合上报告。

    窗外,夕阳西下,整个城市笼罩在金色的余晖中。

    秦铁山推门进来,手里拎着两瓶啤酒。

    “喝点?庆祝一下。”

    两人坐在窗边,就着花生米。

    “秀才,你说……”秦铁山灌了口酒,“要是没有我们,王大柱是不是就死在监狱里了?”

    “很可能。”

    “那要是没有‘教师’逼我们查张强案,我们会不会想到搞那个‘筛查机制’?”

    林知墨沉默片刻:“可能不会,或者会晚很多。”

    “所以……‘教师’其实‘帮’了我们?”

    “不。”林知墨摇头,“他只是在利用这些案子,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我们,选择用正确的方式,做正确的事。这是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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