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证据链重构
    南江县公安局档案室。

    林知墨出示了市局协查函,调取了赵德财的个人档案和涉案记录。

    档案很厚,但关键信息集中在几页:

    赵德财,1958年生,大王庄村人。1985年组建“德财建筑队”,1988年注册“德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0年因税务问题被罚款两千元。1992年8月后,公司突然承接多个县市政工程,包括县教育局办公楼、公路段宿舍楼等。个人资产从92年初的约五万元,激增至93年底的估计五十万元以上。

    “案发后,他反而发家了。”林知墨指着资产变化记录,“这不合常理。亲哥哥刚死,正常人的生意会受影响,但他却突飞猛进。”

    沈冰在旁边记录:“还有,92年8月之前,他有三笔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催收。但92年9月,他突然一次性还清了所有欠款,资金来源不明。”

    “查他当时的银行流水。”

    “县局那边正在调取,需要时间。”

    林知墨合上档案,转向技术科。

    当年王大柱案的物证,大部分还封存在县局的证物库里。由于是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物证保存相对完整。

    最重要的物证,是那半包毒鼠强。

    白色塑料袋,上面印着“三步倒”字样,典型的农村常见鼠药。袋子已经被打开过,里面残留着少量淡黄色粉末。

    “当年检验报告显示,袋子上的指纹与王大柱右手食指指纹吻合。”技术科的老王说,“但指纹不完整,只有四分之一左右,匹配度是‘基本吻合’。”

    林知墨戴上手套,拿起证物袋仔细观察。

    “指纹在哪个位置?”

    “这里。”老王指着袋子封口处,“但奇怪的是,如果是打开袋子下毒,指纹应该在袋子内部或开口处。这个指纹在封口外侧,更像是……拿着袋子,而不是打开它。”

    “而且只有一枚指纹?”林知墨问,“一包毒鼠强,从购买到使用,会经过多个环节,应该有多处指纹才对。”

    “当年提取时,只找到这一枚清晰的。其他都是模糊的,无法比对。”

    林知墨盯着那枚指纹的图片。的确,只有小半枚,纹路不完整。

    “重新检验。用最新技术,看能不能提取更多细节。”

    “需要送省厅,我们这里设备不够。”

    “那就送。”林知墨说,“另外,提取赵德财的指纹,一起送去做比对。”

    “赵德财的指纹?”老王一愣,“这……需要手续吧?”

    “我去申请。”

    当天下午,林知墨带着手续,亲自去了一趟大王庄村所在的乡派出所,以“排查治安隐患”为由,采集了赵德财的指纹——表面理由是“建筑公司负责人需备案”,赵德财虽然疑惑,但不敢明着拒绝。

    指纹卡到手,林知墨立刻派人连同毒鼠强袋子一起送往省厅技术处。

    与此同时,沈冰那边有了突破。

    她找到了当年王大柱在邻村看病的记录。

    “南江县卫生院,1992年8月15日下午3点至5点,接诊记录:患儿王小军,6岁,高热39.5度,诊断急性扁桃体炎,处方青霉素肌注。接诊医生:王大柱。有处方签和收费记录,卫生院公章齐全。”

    沈冰将复印件递给林知墨:“案发时间是下午4点左右。如果王大柱当时在邻村卫生院,距离大王庄村十五里路,骑自行车至少需要四十分钟。他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这个证据当年为什么没被采纳?”

    “卷宗里提了一句:‘证人系被告人亲戚,证言可信度低’。”沈冰翻出庭审记录,“但所谓的‘亲戚’,其实只是同村同姓,出了五服了。而且卫生院的其他医生护士也能证明,可当年没人去问。”

    “典型的‘有罪推定’。”林知墨冷冷道,“先认定王大柱是凶手,然后所有不利于这个结论的证据都被忽略或贬低。”

    “还有,”沈冰调出另一份文件,“我查了当年赵德财建筑队的车辆记录。92年8月15日下午,他的一辆卡车在县建材市场拉货,司机和装卸工都能作证。但赵德财本人不在车上。他说自己‘在办公室休息’,但没有人证。”

    “也就是说,他也有作案时间。”

    “对。”

    证据链,开始向赵德财倾斜。

    三天后,省厅技术处传回结果。

    电话是技术处副处长亲自打来的:“林副组长,你们送来的指纹样本,我们做了高倍扫描和三维重建。有几个发现。”

    “请讲。”

    “第一,毒鼠强袋子上的那枚残缺指纹,经过增强处理,纹路更清晰了。我们重新比对王大柱的指纹,匹配度从‘基本吻合’下降到‘部分特征相似’,但关键点特征不足,无法肯定就是他的。”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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