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墨和沈冰花了整整一下午,将十八本卷宗全部翻阅、扫描、录入电脑。秦铁山则带着人,去寻访当年的证人和相关当事人。
随着调查深入,案件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触目惊心。
第一疑点:证人证言的“批量生产”。
沈冰将五名证人的询问笔录并排对比,发现了一个惊人的规律——五份笔录的询问时间集中在案发后两天内,询问人都是同一名民警(赵某,已调离),而笔录的格式、用语、甚至标点符号都高度相似。
“这不像是五个独立证人的陈述,更像是一个人写了模板,然后其他人照抄。”沈冰指着屏幕,“你看,在描述‘张强如何殴打李斌’时,五份笔录都用了一模一样的句子:‘张强手持铁棍,朝李斌腹部猛击三下,边打边骂。’连‘猛击三下’这个细节都一样。但在现场勘查报告里,法医只提到‘腹部有一处严重钝器伤’,没有‘三下’的记载。”
林知墨点头:“证人被统一‘培训’过。”
第二疑点:关键物证的“消失”。
案发现场,也就是机械厂家属区的小巷,当时应该有打斗痕迹。但勘查记录很简单,只说“地面有血迹”,没有提取到足迹、指纹等其他物证。而作案工具那根铁棍,来源不明——张强说是“路边捡的”,但没人去查证。
更奇怪的是,李斌当天穿的衣服,本应是重要物证(可能留有撕扯痕迹、指纹等),但卷宗里没有扣押记录,也没有照片。
“衣服哪去了?”林知墨问。
法院档案员查了半天,才在一份补充说明里找到一行小字:“被害人衣物因沾染血迹过多,家属要求自行处理,已归还。”
“归还了?”林知墨皱眉,“这不符合规定。”
第三疑点:被害人陈述的“进化”。
李斌在医院的第一次询问笔录里,只说“张强打我”,没提猥亵的事。第二次笔录,开始说“我跟张娟开玩笑,她哥就冲过来”。第三次,变成了“张娟勾引我,她哥恼羞成怒”。
而在这个过程中,李斌的父亲——机械厂厂长李福山,多次出现在派出所和医院。
“有护士回忆,李福山曾带着一个‘律师模样’的人来找李斌,谈了很长时间。”秦铁山走访后带回信息,“之后李斌的证词就变了。”
第四疑点:量刑的“隐形推手”。
林知墨调取了当年合议庭的评议记录。记录显示,主审法官吴建国坚持判五年,理由是“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坏”。但两名陪审员起初建议判四年,后来被吴建国说服。
“吴建国和李福山有关系吗?”林知墨问。
沈冰查了社交关系:“暂时没查到直接关联,但吴建国的儿子,案发后第二年进了机械厂,从普通工人做到车间主任,只用了三年。”
间接的,但足以让人产生联想。
傍晚,秦铁山带回了一个关键人物——张强的父亲,张大山。
老人已经六十多岁,背驼了,眼睛浑浊,但一提到儿子的案子,就激动得浑身发抖。
“我儿子是冤枉的!是李斌那畜生先欺负我闺女!小娟当时才十九岁,被吓得一个月不敢出门!我儿子是为了保护妹妹!”
“当年为什么不说?”
“说了!谁说没说了!”张大山老泪纵横,“可谁敢作证?李福山是厂长,一句话就能让你下岗!那些证人,都是他厂里的人,谁敢说实话?我们去找派出所,派出所说‘有证据吗’;去找法院,法院说‘判决已生效’;去上访,被拦回来好几次……我儿子在牢里,我闺女嫁到外地不敢回来,这个家……就这么毁了!”
老人从怀里掏出一沓皱巴巴的纸,全是这些年写的申诉信,有的寄出去了,有的没寄出去。
最后一封,是写给刘志远法官的。
“刘法官是个好人……他主动来找我,说看了卷宗觉得有问题,要帮我们。他来了三次,问得很仔细,还去找了当年的老工人……可他现在……他现在怎么样了?”
林知墨接过那沓申诉信,纸张已经泛黄,字迹歪歪扭扭,但每一封都写满了“冤枉”。
“我们会查清楚的。”林知墨郑重地说,“张强案,一定会再审。”
送走张大山,林知墨回到技术室。
沈冰还在忙。
“林老师,我破解了刘法官电脑里的一个加密文件夹。”她眼睛盯着屏幕,“密码是他女儿的生日,里面是一份‘张强案再审建议书’的草稿,比那封没寄出的信详细得多。”
林知墨凑过去看。
草稿里,刘志远列举了七大疑点,除了之前发现的,还有两条新的:
“疑点六:案发当晚,值班民警接到匿名电话,称‘机械厂那边有人打架’,但未录音,来电号码未查。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