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48岁的男人有着丰富的对抗审讯经验——五年牢狱生涯,让他深知警察的套路。他时而装疯卖傻,时而沉默不语,时而突然激动,把审讯节奏搅得稀碎。
“12月15日下午两点到五点,你在哪里?”秦铁山问。
“在……喝茶。”陈建国慢悠悠地说,“香港人都喜欢下午茶。”
“和谁?”
“一个人。”
“在哪家茶楼?”
“不记得了,南江那么多茶楼。”
“有人证明吗?”
“服务员算吗?不过她们每天见那么多人,肯定不记得我。”
一问三不知。
关键问题,全部回避。
更气人的是,他还会反过来“教育”警察。
“秦队长,你们警察啊,太死板。”陈建国翘着二郎腿,“整天就是问时间问地点,有意思吗?要问就问点有深度的,比如——人为什么都想成功?”
秦铁山强压怒火:“我现在问的是你的作案经过!”
“作案?”陈建国笑了,“我没有作案。我只是给那些年轻人上了一课,教他们认清现实。他们自己承受不住,选择了离开这个世界,关我什么事?”
“是你杀了他们!”
“证据呢?”陈建国摊手,“谁看见我杀人了?谁有录像?谁有照片?就凭几具尸体在通风管道里,就说是我杀的?万一他们是自己钻进去的呢?”
无耻至极。
但法律讲究证据。
虽然现场有陈建国的指纹,有他的笔记本记录,有证人证言,但直接证明他杀人的证据——凶器、目击者、杀人过程的证据——还没有找到。
那把勒死三人的绳索,还没找到。
陈建国的租住处搜遍了,没有。
梦想大厦周边也搜了,没有。
他可能早就销毁了。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他可能只会被判诈骗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沈冰担忧地说,“诈骗罪,最多十几年。三条人命,太便宜他了。”
林知墨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他重新梳理整个案件。
陈建国的心理动机很明确:通过“惩罚”那些他眼中的“失败者”,来获得心理满足。
他的行为模式也很清晰:物色目标—建立信任—诱骗至控制地点—实施犯罪。
但现在卡在最后一个环节:如何证明他实施了杀人行为?
“他的女友王秀英说,他父母忌日会去上坟。”林知墨忽然想起,“他现在被抓了,上不了坟,会不会……让别的人去?”
“谁?”
“他还有别的社会关系吗?”
沈冰查了一遍:“除了前女友,还有一个表弟,在南江县农机厂工作。但两人多年不来往了。”
“联系这个表弟。”
表弟叫陈建军,比陈建国小十岁,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
听说表哥涉嫌杀人,他吓坏了。
“我跟他很多年没联系了!”陈建军急忙撇清关系,“他坐牢出来后就变了个人,神神叨叨的,我们都不敢跟他来往。”
“他最近找过你吗?”
“……找过一次。”陈建军犹豫着说,“上个星期,他突然来厂里找我,给我一个信封,说如果这个月他没来找我,就把信封里的东西烧给他爸妈。”
“信封呢?”
“在我家里。”
秦铁山立刻带人去取。
信封很厚,里面是一叠照片,一封信,还有一个小布袋。
照片是三个受害者的生活照——不是偷拍的,而是正式的照片,像是在照相馆拍的。
信是陈建国手写的:
“爸妈:儿子不孝,这些年没混出个人样。但儿子做了一件大事——帮社会清除了三个垃圾。他们活着就是浪费空气,死了才是造福社会。儿子不后悔,就是不能再给你们上坟了。这些照片,是儿子的‘战利品’,烧给你们看看,儿子不是废物。”
小布袋里,装着一截绳子。
暗红色,尼龙材质,约一米长。
绳子上有暗黑色的污渍。
技术科连夜检验。
污渍是人血,三个受害者的血型都有。
绳子的粗细、材质,与受害者颈部的勒痕吻合。
“这就是凶器!”秦铁山兴奋道,“他把凶器剪下一截,留作纪念!”
变态的纪念。
但确实是铁证。
现在,人证、物证、书证俱全。
陈建国抵赖不了了。
再次提审。
当秦铁山把那截绳子放在桌上时,陈建国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