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嬴菌献策复国势 吴起设伏占先机
野人居多,却也有少许国人。愈到后来,国人与野人的分别愈是模糊,倒是富者和穷者的分别,越来越明显了。各诸侯国为了更多地扩充军卒,也不甚分别国人野人,凡是奴隶之外的丁壮,统统充作军卒。于是,各国私田无不繁茂,而公田却长满了野草,渐成荒地,消于无形。公田本是公室收入的主要来源,公田荒废之后,公室的收入除了市税外,就只能在私田上打主意了。

    “井田”之制在大多数诸侯国中已自然崩溃,所有的田地都成了可以父子相传的私田。原有的军赋之法已不能实行,各诸侯国纷纷采取了按亩征收赋税的新方法。最先实行这种新方法的是宗室之首的鲁国,始于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称为“初税亩”。史官们对这种新方法极为厌恶,称其败坏礼法,是为了剥夺国人的财富。但这种新方法却使公室所得的收入成倍提高,各诸侯国争相仿效。“初税亩”的实行,使私田正式被公室承认。为了多得收获,各国百姓大力垦荒,田地之数成倍增加,各种物产也成倍增加,贸易、百工之业,亦是繁盛无比。

    秦国地处西陲,又被晋国封闭,中原各诸侯国的新法,往往无法在其国中实行。在天下各大国中,秦国唯一保留着“井田”之制。然而私田盛行之风,秦国却不能避免,以致公室的收入一年比一年减少。

    最拥护“井田”制的,是秦国的执政大臣,其实,拥有私田最多者,也是这些执政大臣。保留着“井田”制,私田就不合于法,因而也就不用交出任何赋税,使执政大臣们得利极多。秦国国君势弱,而执政大臣势强,国君并不能以开垦私田之罪处置大臣们。

    历代秦国国君,也想废除“井田”之法,改行列国通行的按亩征收赋税的方法。只是每次国君才提出废除“井田”就被大臣们顶了回来,总是无法实行。此刻秦简公听嬴菌又提起了废除“井田”不觉犹疑起来:“废除‘井田’当然好,只是我秦国大臣俱不赞成。恐怕寡人变革国政不成,反倒……反倒会惹出不测之祸。”

    “不然。如今秦国已危在旦夕,国亡臣子亦亡。大臣们不会在这个时候反对变革国政。”嬴菌说道。

    秦简公昕了,默然无语,隔了一会忽又问道:“若非国势如此,大夫会给寡人上书吗?”

    “不会。”嬴菌坦然说道,“微臣心许先君,对主公不甚诚敬。然国势已危,我秦国君臣若仍是像从前那样互相猜疑,则必亡于魏国。微臣身为秦国宗室,岂能坐视秦国灭亡?”

    “那么,大夫现在能否忠于寡人?”秦简公逼视着嬴菌,一字一句地问着。

    “秦国到了如此危难境地,臣还敢不忠于主公吗?”嬴菌反问道。

    “好,你问得好!你说,如果有臣子在此时此刻,还怀有叵测之心,寡人该当如何?”秦简公又问道。

    “应该立刻将那臣子处以车裂之刑,并诛灭他的全族。”嬴菌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好!”秦简公又是大赞了一声,忽地从席上站起,对着嬴菌施了一礼道,“这秦国的变革大事,寡人就交给你了。寡人只管治军,别的一概不问。”他说到做到,次日即拜嬴菌为左庶长,执掌朝政。自己则住进了军营中,日夜操练士卒,研习兵法,不多问朝政之事。

    嬴菌执掌大权后,先没有急着进行田亩之制的变革,而是连着做了三件秦国上上下下都十分称赞的事情,既稳定了朝中的乱象,又笼络了民心。

    首先,嬴菌将他的全部家产拿出来,抚慰阵亡军卒的家属,并宣布,野人曾从军者,升其籍为国人;国人曾从军者,免其三年应纳之赋;阵亡者,免其家属应纳之赋十年。

    接着,嬴菌又宣布,盗贼凡自首者,可免其死罪,发往洛水岸边修筑城堡、烽火台,以抵挡魏国的攻击;凡修筑时出力多者,如军功论赏。

    最后,嬴菌宣布,国中卿士百官及吏卒等人,出行之时,俱可佩带剑戈自卫。秦国与中原相距较远,剑戈等利器不易获得,故剑戈等利器都收在武库中,私人不得佩带。因此,即使是卿士百官出猎之时,也只能带着弓箭和大棒及石斧、石戈等粗笨武器,唯有国君行猎之时,才可以携带剑戈等利器。近来因秦国盗贼大起,卿士百官和吏卒们由于缺少利器,常被盗贼们杀死。大臣们不止一次上书,奏请允许百官自置利器,都被秦简公拒绝。

    嬴菌在得到了国中上上下下的拥护后,才开始改革国政,效法中原各国,废除“井田”之制,按国中田亩的实数收取赋税。其赋税之额为“什一”之税,即田中所产的禾物,每十石中须上交公室一石。秦国的这种变革,被国人称之为“初租禾”。

    在面临着魏国的强大威胁下,秦国众大臣虽然不愿实行“初租禾”之法,却也不敢公然反对。“初租禾”的实行,使开垦私田成为合法的举动,吸引了大量贫困的百姓。山林中的盗贼纷纷自首,以求在修筑城堡中立下军功,得到赏钱,然后购买农具回到家乡开垦私田。一些中原之地的奴隶闻听秦国荒地甚多,亦争相逃到秦国,开垦私田。不过五六年间,秦国的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