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井田”,是周室立国后的田地分配之法,周室有“国人”和”野人”之分。国人住都城周围的乡邑中,有着向公室缴纳军赋的义务,并在征战时充当甲士,为国君作战。国君欲行大事,事先须召集国人,征询国人们的意见,然后才会有所行动。在乡邑之外,有许多村落,村落中住着“野人”,野人多是俘虏或是犯了罪的国人组成的,因居于草野之地,故被称为野人。村落中的首领称作父老,负责监视管理众野人。野人男者耕田,女者织布,所得全部上交公室。野人不参加征战,无权对朝政提出意见。
名义上,周天子是天下共主,所有的田地都属于周天子。实际上,田地又有公田、私田两种分别。公田成百上千亩连成一片,所产之物用来祭祖、聚餐、救济贫弱国人和奉养国君,又称为籍田。私田划成整齐的小块,似“井”字,故称为“井田”。私田由国人自己耕种,所得除上交军赋的一部分外,其余部用来奉养自身。一般来说,国人每家可得田地一百亩。私田虽归国人自己耕种,其实仍非私有,国人到了六十岁,就须将私田退回公室,由公室重新分配。
周室号称农耕之族,最重农耕之事,依照当年周公所定的礼法,须人人参加农耕之事,连周天子也不得例外。每年到了春耕之时,周天子手握长锄,带头下地耕种。周天子之后,是公卿百官,公卿百官之后是国人,国人之后是野人。
周天子象征性地将锄头挥舞两三下,就算是行了农耕之事,然后乘坐高车,回至内宫。公卿百官们停留的时刻稍多些,会真的向田地里挖上几锄,然后亦是乘车回其府第。国人们停留的时刻又多些,会挖上数十锄,然后就站在田头,监视野人耕种。野人们才是真正的耕种者,他们耕完了公田,又须到国人们的私田上耕作,终日不得歇息。许多国人们并不关心公田,逼着野人们尽快耕完公田,然后到私田上仔细耕作。
公田虽大,成千亩地连成一片,但其收成很低,往往不及一块百亩的私田。周天子的田地耕种之法如此,各大小诸侯的田地耕种之法,也是如此。
普通国人的私田每家只有百亩,而公卿百官和宗室贵族们的私田,却多至万亩。周天子往往将整个乡邑的收入都赐给立了功的公卿百官或贵族们,称为食邑。国人参加征战,立有功劳,私田亦会增加。
渐渐地,国人们有了贫富分别,贫者为了增加收入,不得不开垦私田。富者为了更富,亦是大力开垦私田。这些新开垦的私田自然不用上交军赋,收入全归开垦者所得。
野人们为了改变困境,也偷着开垦私田。这些私田又不用退回公室,成为开垦者代代相传的私有之财。
周天子和大小诸侯们对开垦私田的行为异常恐惧,视其为不守礼法的“大逆”举动,严下诏令:百官公卿敢开垦私田者,削夺其官爵。国人敢开垦私田者,没收其财产,将其全家贬为野人。野人敢开垦私田者,将其全家贬为奴隶。
奴隶是身份最低贱的人,甚至不被视为人,而被视作会说话的畜牲。野人的身份虽低,尚可保持着家室,尚有一处栖身的草舍,尚被称之为“人”。奴隶则什么也没有,一切都属于主人,像牛马一样被主人役使,像牛马一样被卖来卖去。为了防止奴隶逃跑,有时主人们会用枷锁套在奴隶身上,用皮鞭驱赶着奴隶。
平日,奴隶们分男女关在不同的石室中。春季时,主人会挑出奴隶中壮实的男女,让他们配对,以生下小奴隶,增加主人的财产。壮年奴隶最值钱,幼年者次之,老年者最贱。
奴隶们一般不从事农耕,主要是充当各种工匠,以及放牧牛羊。年轻貌美的女奴则被训练成歌舞乐女,成为主人们寻欢作乐的工具。后来国人中有了富者,将其买得的奴隶用来耕种私田,获利甚多。
这种耕种田地的奴隶一般都有家室,待遇稍好。许多公卿百官家的奴隶都逃到乡邑,情愿充作国人们的农耕之奴。对于这种不花钱的农奴,国人们大力欢迎,并多方庇护。公卿百官都住在城邑里,到乡邑中去抓获逃奴不甚方便,以致所拥有的奴隶愈来愈少,大受损失。公卿百官们把逃奴日多的原因也归于私田的开垦。因此,公卿百官们虽也拥有许多私田,却大都坚决支持禁止开垦私田的诏令。但是国人和野人们,却是坚决反对禁止开垦私田的诏令,甚至不惜为此造反。
在开始禁止开垦私田时,周天子和大小诸侯们曾一度占得上风,夺得国人和野人们的许多田地。只是随着礼法日渐崩坏,禁止开垦私田的诏令愈来愈难实行。各国争战不休,耗费巨大,急需军赋补充。许多诸侯国被迫允许私田的存在,征收私田之赋,以充军用。晋国、齐国、楚国,甚至遥远的吴国都允许私田的存在。
由于私田可以代代传袭,便于积累,许多人因此愈来愈富,私田也愈来愈多。另一部分人却愈来愈穷,以致失去了田地,只好租种别人的私田。
富者国人居多,也有野人。穷者自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