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管,好好睡一觉。
但是不行。
“我先去探一探,这里有没有其他同类的气息。”
这是个小镇子,人口只有两三百,大部分人务农,道路两边是层层叠叠、依坡而建的农田。
镇子里的人看到外来人,还是很新奇的,好多小孩都围在路边张望。
镇子里只有一条大路,东西向,从头通到尾,芙洛丝粗粗勘探了一下,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
“最近的怪事越来越多了,从边境那边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一个老人坐在自家的矮墙下,眯着眼睛,抽着烟袋,缓缓说道,“都是外地人。”
“呵,”他身边的另一个老人翘着腿,把帽子往脸上一戴,遮住阳光,“恐怕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吧。”
“管他呢,外面发生什么大事,都和我们这些老骨头无关。我只要有口烟抽,有口酒喝,就知足了。哈哈哈——”
芙洛丝这才回去接安德留斯,兴高采烈地,“流浪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从今天起,我要恢复一日三餐的习惯,今天,我就要吃三餐。我还要痛痛快快地洗个澡,换干净衣服,啊,还要一觉睡到天亮——”
话音戛然而止,她猛地想起,不好!
没有钱。
包裹、行李什么的,早丢在沙漠的犄角旮旯了,他们身上,只有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就连首饰,也在拉撒乌城的时候换掉了。
食物、干净的水、衣服、舒适的旅店,全都和他们没关系,他们是一对囊空如洗的流浪汉。
“往前走。”安德留斯揽过她的肩膀,不动声色往前走。
“嗯?”芙洛丝心中疑惑,扭头一看,他手上不知何时顺了过路人的一个钱袋子。
芙洛丝震惊了,那个倒霉的过客刚刚和他们擦肩而过,还什么都没察觉到。芙洛丝小声道:“等等!这样做不对吧,要是被发现——”
“就说我们是从尘港来的。”
芙洛丝闭上了眼。
原来是计划在这座小镇好好休息几天,但安德留斯搞了这么一手……芙洛丝歇了一晚,便马不停蹄地出发了。
“走,赶紧走,”芙洛丝有点抬不起头来,“我可不想被人当街指认……”想想都觉得尴尬和丢人。
赶路,去边境。为了雇车,安德留斯又……搞了一手。
安德留斯笑了,“放心好啦,亲爱的,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我就说都是我一个人干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个人,好像天生就十分乐观,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一样。
他们没有注意到,他们前脚刚离开,一个影子一样的人后脚就跟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