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易迫不及待地插进话题,不管是作为欣赏parare音乐的乐迷,还是想要跟海莉-威廉姆斯签约的幕后推手,他都急切地想要知晓谜题的真相。
业内人士当然不会觉得朋克摇滚有什么比流行乐或者其他主流摇滚类型更高明的地方,恰巧相反,朋克乐是现代流行乐里编曲结构最简单的音乐风格,可以说没有之一,i-iv-v,三个和弦,搞定一切。但很幸运,消费者们不在乎音乐人需要十五天还是十五分钟来创作这些歌曲,他们需要的,只不过是ranes乐队在《blitzkrieg bop》里简洁有力的那一声“hey, ho, let''s go”。
是的,在现代欧美社会,guilty pleasure,基本上可以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青少年流行大潮划等号。因此,可想而知,当一门乐种已经到了人们必须房门紧闭,戴上降噪耳机,自己一个人悄悄听才不会被人嘲笑的程度,它无疑也就失去了成为时代记忆的资格。
而海莉-威廉姆斯,就是这些孩子们的磁石、火与翅膀。
“她是我的女神,而说到底,她只是你一个拙劣的模仿者而已。所以,我的问题是……”
千禧之交,被戳破互联网泡沫的美国经济陷入衰退,满地狼藉,流行朋克的愤怒与光荣也达到了巅峰。199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早期,以blink-182为核心,su41、good charlotte和艾薇儿-拉维尼等一众音乐人,让流行朋克成为了当时最受三大青睐的签约流派。接下来,fall out boy、 checal ronce和parare,在2000年代的末期,将该乐种正式推向后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它是一群过于敏感、情绪化,每分每秒都充满焦虑的迷惘灵魂的集合。
guilty pleasure,罪恶愉悦,是一个在英文世界里与流行文化紧密相连的词组。意思是,人们在知道某项娱乐活动,例如电影、电视节目、音乐和游戏,被主流社会看轻,甚至鄙夷和嘲笑的前提下,依然暗地里喜欢它们的现象。这一词汇被发明于十八世纪,但真正在媒体上广泛使用,还要等到二十世纪的末尾。
“所以,到了这种程度……”
e,不光是一个跟摇滚有关的音乐学概念。它不仅仅代表复杂的吉他編配、古怪的歌曲结构、艺术化的底噪和动态拉满的节奏变化,也不限于自由奔放的诗词式写作和能量满载的情绪宣泄。e是一种亚文化,是一个与流行朋克共同生存的异端群体。
缘何如此?
“not true,billie。”带着几分尴尬与害臊的表情,菲尼亚斯搓了搓脸颊,“……至少天板上没贴过。”
在酒精的影响下,海莉-威廉姆斯的叙述有些颠三倒四,但比起镜头前的专业访谈,却多了几分露骨的血肉真实。从她眼角闪动的晶莹光华里,韩易不难看出,海莉是真的把自己拉回到了那些如今已经难觅踪影的唱片店门外。
看看nsync如今的境遇就知道了,除了贾斯汀-汀布莱克单飞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外,其他成员,都被埋在了喧嚣的历史尘埃里。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金发白人女孩,唱着很多人说从头走调到尾的怪奇电子音乐。我很清楚,我永远也不会像你一样,毫不费力,做着自己,就能凭借着音乐表演和舞台形象,引领一个时代的审美。有史以来,能够做到这件事的人,两只手就数得过来吧?”
“谁是詹妮弗-比尔斯?”碧梨-艾利什一脸茫然。毫不意外地,她的提问引来了沙龙区里一阵“aw”的感叹声,赵宥真亲昵而怜爱地摸了摸碧梨的脑袋,让这个别说八十年代,就连九十年代都没经历过哪怕一天的小女孩深切地感受到了代沟。
“这怎么会是一件坏事?”
换个更准确的说法——大家都会记住它,但不会主动提起它。而不被提及的事物,后续延宕的商业价值便难以维系。
“唔!高跟鞋上穿高帮袜的riri!”
“也许没在天板上,但肯定在你的电脑屏幕里。”在大家伙儿善意的哄笑声中,碧梨继续揭哥哥无伤大雅的老底,“你最喜欢的那个姑娘,叫什么来着,斯蒂芬妮?她完全就是在ed hardy里给自己做了个海莉-威廉姆斯专项整容手术,就连头发都挑染成同一个颜色。”
“还有碧姬-芭铎的烟熏妆。”拉娜-德尔雷又想到了一个例子。
“詹妮弗-比尔斯,只露一个肩膀的宽大汗衫。”赵宥真讲了一个在韩国也颇受欢迎的八十年代好莱坞电影明星,“在她之后,才开始有人这样穿衣服。”
情绪,是三个字母,e。
与很多流行朋克歌手,比如绿日乐队的比利-乔-阿姆斯特朗不同,海莉-威廉姆斯是真的很会唱歌——她在切分音符里跺脚、摇摆、翱翔,用无尽的呢喃话语,倾诉着对这个世界的绝望、不满与略带戏谑的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