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吗?
“没事了,没事了。”叶松提着的心这才放下来,吓得惨白的脸恢复一点血色,把叶游知箍在自己怀里,像小时候一样揉她的头发。
叶松担心叶游知被吓出病,先叫人送叶游知回去了,自己留着处理了下后事。
驾马车的人顾及叶游知,一路行得很慢,哪晓得里头的姑娘还催了起来:“能快点么?我还有事要做。”
时间、证人、地点全都有了,叶游知终于有了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写状牒递交上去。
写状牒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毕竟告县令证据不充分很有可能被反将一军。
李氏掌握的证据有限,她本打算赌一把写封匿名状牒的,但敌人自己犯傻就别怪她做事利索了。
正当的借口有了,叶游知的那封状牒便能醉翁之意不在酒。
虽说内容主要是县令意欲谋杀之事,但中间穿插着县令是如何伙同孙氏米行的老板仗势欺人,捎带提了一嘴人口贩卖,还留下一个天大的谜团。
可以说该提的全都提了,那个谜团得等到李氏在公堂说。
叶游知猜想,能让他那么在意,得是一条多大的罪,正好有足够的吸引力让刺史插手此事。
没有人不喜欢升职加薪,而有些人最喜欢的,就是踩着别人上去。
县令对于刺史来说,就是一个极好的垫脚石。
庶民之牒,字字皆血。然刀笔之吏舞文,则铁证可化烟尘;清明之官推核,则片言能雪覆盆。
叶游知不将希望寄托在清官上,寄托在人性上。
她收好状牒,等着明日将其投到扬州府衙上,瘫在床上跟烂了的泥似的。
无论李氏现在死或不死,她都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