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这都叫什么事啊?
完成任务,我考虑把它给你。”

    “必须给我!”季谌胸膛剧烈起伏,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哼!”

    樊樱现在可不怕他吓唬,施施然起身,扬眸闯入男人映着浅光的幽瞳,无来由的熟悉令她心安。

    “走吧,他答应帮我们找线索。”

    沧泽轻“嗯”了一声,主动上前扶起季谌。

    而离他最近的徐念茗小小后退了半步,对季谌的癫狂模样仍有些发怵。

    宣云墨顷刻间洞悉二人意图,点点头:“确实,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嗯嗯嗯?啥好办法?”

    宣颂宁尚在状况之外,完全不明白怎么突然从剑拔弩张过渡到相亲相爱了。

    宣云墨扶额:“我们这里,还有人比季师兄更熟悉梧桐村吗。”

    ??

    还未接近宋志家就闻到香味,袅袅炊烟钻过烟囱,厨房上空飘荡着白色的云,风一过,云散去,落得满院喷香。

    一路走来,这竟是村中最有烟火气的一家。

    宋志是村里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养殖户,兼杀猪匠。

    每天早上天不将起来磨刀,去栅栏里挑上一头肥美的大胖猪,他与妻子两人,一个绑腿,一个宰肉,在脖子上开个小口,白刀子去进白刀子出,先放血再烫毛,老猪叫的这一片都能听见。村民在睡梦中听到亢叫,就知道醒来有猪肉吃。

    要说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大概是每天都能给家里留下一块最嫩的里脊肉,裹上面粉热油一泼,啧啧啧啧啧啧,香的舌头都要掉了。

    夫妻二人做好饭,宋志照例让夫人去喊醒三个孩子,自己则是留在厨房盛饭。

    大女儿爱吃瘦肉,多给她一点。

    小儿子爱吃肥肉,多给他一点。

    小女儿……

    轮到小女儿,他顿了顿手,放下沾有肉汤的勺子,换了个干净的,结结实实盛了碗米饭,准备待会让妻子送过去。

    小女儿从落水以后,就变得不爱吃肉,也不爱见人了,疯疯癫癫的,连他们做父母的都不认识。

    宋志分好每人的量,一一端上桌准备享用。

    才端起碗,还没来得及送到嘴里,院子里骤然传来“轰”的一声巨响。不等去查看,又一声更大更近的响声在耳边炸开。

    “噼啪!”

    陈朽的木门吱嘎摇了几下,本就摇摇欲坠的它再也经不住折腾,“轰”的一声倒下来,与大地交接使命。

    一阵烟尘斗乱过后,宋志惊讶的发觉自己家亮堂不少。透过空荡荡的门框,他看见有几个人如狼似虎的跨进院子,直冲他屋里来。

    特别是为首那人满身的血,比一整头猪流的还要多,一看就是个硬茬。

    他不禁被这架势惊的目瞪口呆,心道他家猪肉还真是受欢迎,买肉的人能踏破了门槛……和门。

    是的,就是季谌。

    他大摇大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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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着樊樱几人,来到宋志家门前。

    有大门进不去?无所谓。只见他抬脚,起落间轰倒了宋志家的院门,连带房门。

    果断,利落,干净。

    樊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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