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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凑不出混混头子逼交的保护费,被当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摊贩明明都看着,却都不敢惹事,不敢出声、更别提救援帮助。

    她惊慌间厉声喊叫,拼命挣扎,却仍旧推不开身前凶神恶煞的男人。

    原以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绝望之际,男人却忽然停住动作。

    继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脑袋回头。

    “陈之华——!”

    下一秒,男人高声痛骂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她吓得一动不敢动,抬起头去,见那少年逆光站着。手里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却依旧面不改色,

    只当机立断赶开几个上前来围攻的小混混,一声“跟我走”,便弯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黄玉。

    两人向着小巷深处夺路狂奔。

    小巷七弯八绕,身后的人骂声不停。

    一路鸡飞狗跳。

    ——但,尽管很多年后,他们已然反目成仇,两看生厌。

    黄玉还是忍不住,会很偶然地梦到这一天:想起那天的风,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风刮得她头发乱舞、睁不开眼,旁边的少年却像是沐浴在光里——他紧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后,只对她说:“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后该怎么办呢?

    他们后来靠躲在垃圾桶里避开追捕的人群。

    她却来不及松口气,又开始担心,说今天虽然逃了,以后这些人还会来的。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甚至是第一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少年的名字。

    “陈之华”。

    在此之前,她对他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

    随即转身离去。

    从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来,每周却都只待那么一会儿。

    一整条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最重,他却总含糊不给个说法。她气恼间,泼辣的劲上来——也许亦有几分羞怯,于是有日,终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门去。

    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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