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一直在座位上正襟危坐的段正功站起身来,捧起桌子上的起诉书,然后缓慢而清晰地读道。
“国检刑诉1951第【001】号。本特别犯罪调查组认为,被告人 宋子文 自1927年以来,利用原国民党反革命集团授予的财政权力,在反革命集团倒台之前,以非法金融及财政手段,侵吞国家公款、掠夺人民财产、破坏国家经济、扰乱市场秩序、盗窃黄金储备、组建并支持反革命军队、干扰抗日战争时期的国家军队后勤系统、转移国家财产至外国,导致部分地区在部分时间内国民经济承受严重损失乃至最终崩溃、人民群众生存困难、集体财产向外流失等等严重后果。因此,根据《危及国家利益与安全的重大经济犯罪判决处理意见》,本组认为被告人犯叛国罪、反革命罪、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影响范围广、程度深,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请依法判处!”
宣读完起诉书后,段正功重新落座。
这份起诉书是经过很长时间的讨论才最终确定的,宋子文所犯的罪行在法律上比较难以定义,好在《处理意见》的内容允许他们用行为描述罪名,不必拘泥于现存罪名。
听完这些起诉内容的宋子文已经微微颤抖起来,虽然公诉机关还没有将证据拿出,但是他知道这些罪行自己完全无可抵赖。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起诉书是否有其他意见?”沈钧儒问道。
过了一会儿后,宋子文才低声回应,表示没有意见。
“没有其他意见。”史良也如此回应道。
在这之后,段正功向法庭呈交了用以支持起诉罪行的证据,包括从台湾省的档案库中找到的所有有宋子文签名发布的财政命令、宋子文在国内几家金融公司和银行的运作账款、关于税警总团的历史资料以及宋子文在主政广东期间发布的对我党革命军队进行绞杀的命令文件。除了文字证据之外,调查组还有大量的视频和音频证据,而这之中,最让宋子文感到震惊的是,调查组甚至拿出了美国联邦调查局对他进行经济犯罪调查的卷宗和档案,以及美国财务部门人员的录音证词,用以证明宋子文将从国内搜刮的财产向国外转移。
事实上,民国时期四大家族在经济犯罪这件事上是不分家的,调查宋子文的过程中总会涉及到蒋、孔、陈这三家的事情,不过调查组拿出的证据目前仅针对宋子文个人。据不完全的统计与估算,宋子文个人参与中国经济系统的几十年时间里,对中国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以新版人民币价值计算,将高达数百亿元,个人侵吞、搜刮的群众财产则至少有数亿美元。
这些可怕的数据让在场的众人全都大吃一惊,宋子文个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破坏足以让所谓的“黄金十年”彻底白费,甚至还得赔进去不少。包括抗战时期前方吃紧后方紧吃,以及解放战争中搜刮民间黄金,用金圆券破坏货币制度等造成群众巨大损失的事情,都有宋子文的高度参与。
展示了起诉证据之后,宋子文浑身发抖,根本听不到沈钧儒对他的询问。
审判长站起身来,接着宣布道:“本案事实调查清楚,法庭调查阶段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发言。”
段正功起身说道:“基于已陈列的犯罪证据,本组认为被告人宋子文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危及国家利益与安全的重大经济犯罪判决处理意见》陈述,判处死刑。”
此言一出,站在被告人席位上的宋子文像是吓了一跳似的,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然后茫然无措地看向法庭的四周。庭内的其他人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法庭的中央,宋子文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会死。
“请辩护人发言。”
史良缓缓起身,拿起已经写满笔记的辩护书,清清楚楚地说道:“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相关规定,本人接受政务院法务部委托,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开庭前我已经对案情进行详细研究,也认真听取了先前公诉人发言,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诉人指控的叛国罪,目前无证据表明被告人有出卖国家利益于敌国的主观意愿,就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而言,主要是侵吞国家利益为个人私利,因此我认为,被告人叛国罪程度较轻。”
“二,被告人在任职原国民政府经济部门期间所做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