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麦当娜,”我开玩笑说,“也许它的代表作你听过——《喵喵之歌》。”

    

    “操,别逗了。”

    

    “真的,”我嘿嘿笑着,“它就睡我旁边,跟我同居有些日子了。”

    

    “就你那身子骨还想睡麦当娜,麦当娜睡你差不多了……喂,不跟你说啦哥儿们,马上就要安检了。”他挂了电话,我朝“麦当娜”努努嘴说,“走,吃早餐去。”

    

    没想到,罗素比我来得要早,店门就是她开的。她正跟常来常往的两位“半老徐爹”聊天,见我进来竟没有任何反应,仿佛进来的是一缕空气似的,熟视无睹,倒是两位“半老徐爹”亲热地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知道,她和顾客的这种热情洋溢是做出来给我看的,是因为昨晚的事情向我示威。好吧,还来劲儿了,那么就针尖对麦芒好了,只要不动干戈,或者无须大动干戈,我会奉陪到底的。

    

    我到书店尽头的一个角落去修补旧书,用夹板矫正变形的书脊,用熨斗熨平折角的内页,虽默默地做,动作却极度夸张,肢体语言跟指挥一首交响诗的指挥一样,时而金戈铁马,时而小桥流水,我还时不时地偷偷瞟上罗素一眼,我猜,她对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心里明镜似的,一定特恼火。

    

    “你买的这本穆时英的《圣处女的感情》远不如刘呐鸥的那本《都市风景线》有价值,如果让我评定谁是新感觉派圣手的话,我宁愿选后者而不是前者——只有傻瓜才会拿前者当天才看。”她虽然表面上是跟顾客侃侃而谈,其实,我知道她是故意气我,因为我正是她所说的那个傻瓜。

    

    在我的记忆中,罗素是很少跟顾客攀谈的,今天好像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不但谈起来没完,而且还谈得眉飞色舞,我平时喜欢的作家,她一律给予抨击,而我所讨厌的那些作家,她都褒奖有加。正像毛主席他老人家所说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她摆明了要跟我针锋相对。

    

    看来,我们的敌对关系只好继续下去了,我想,我是能够继续下去的,只是能够继续到什么程度我说不准。我一边干活儿,一边哼着歌,尽可能地不去听她谈的是什么,也许是为向她表明我并不在乎她谈的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唱的是谁的歌,但是音量和音质绝对可以跟臧天朔相媲美。

    

    罗素则干脆把留声机的声音放到最大,企图以绝对优势压倒我,几个只看不买、拿书店当阅览室的顾客,可能实在受不了屋里的双重噪音了,相继逃之夭夭了。

    

    这时候,两位跟罗素聊天的“半老徐爹”也觉出气氛有些异样,他们唯一的最简单最方便的办法就是赶紧走开,事实上他们确实也是这么做的。书店一下子空旷多了,只剩下我和她,还有鹦鹉。我停止了歌唱,我的声带累坏了,火辣辣地难受;而她也立刻把留声机关掉,她是耳鼓受不了啦。可能是从喧嚣中一下子走进寂静,有点儿猝不及防,所以我们俩的表情都很特别,特别难以适应。

    

    我们俩下意识地对视了一下,扑哧都禁不住笑了,都觉得刚才的行为特幼稚,幼稚到幼稚园大班的水平。

    

    “你准备闹到什么时候才算到头,”罗素笑了一下,仅仅一下就又立马儿板起面孔来,仿佛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中,而且还紧紧地蹙着眉头,“你以为我们这么别扭着,有意思吗?”她问道。

    

    “没意思,而且是很没意思。本来我们可以不这样,可以采取更为成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我坐到罗素的对面,把两条腿架在桌上。就像“清晨露宿在黏性很强的海滩石头上的衰弱的长脚螃蟹一样,四肢懒洋洋地摊着”。我曾把这句话记在笔记本上,这是英国另一位愤怒的青年金斯莱·艾米斯说的。

    

    “看样子,你并不想跟我谈,不,请别打断我,”罗素厌恶地盯着我高高在上的双腿,然后把视线转移到窗外,“你不想跟我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就算了。”

    

    我赶紧把双腿放下来,循规蹈矩地坐端正,还顺手抻了抻T恤的领子,似乎这样就可以显得庄重些。“我也觉得我们有谈一谈的必要。女士优先,你先来。”

    

    “你严肃一点儿行不行!”罗素十分严肃地说。

    

    严肃就严肃,只不过调整一下面部肌肉而已。“你爱过我没有?”罗素突然问我。我一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尽管跟她在一起我有一种在阳光中行走的感觉,而且沉溺其中难以自拔,但是那似乎更像是一种幸福的刺激的幻觉,不像是爱。爱是脚踏实地的东西,很遗憾,我始终没有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只有跟甜妞在一起的时候才有。

    

    “我知道你不爱我,你只是迷恋我而已,是面对所有美好的东西和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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