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情报局长毛人凤用自己的专用轿车,把他接到毛公馆谈话。毛人凤说:“为了使这次案情不要扩大而能圆满解决,只有委屈你了。所以我要毛(惕园)主任劝告你,站在党国的立场和我们密切合作,这不但是为了党国的利益,也是处理好参军长孙上将的唯一办法”。接着,毛人凤故意提到了郭的妻子和年在垂髫的儿女,使他产生顾虑,并说:“我保证你的军籍,军职和事业前途,绝不会因本案而受到任何的影响”。毛还说:“本案是以你自首来办理,所以既不公开,也不起诉,仅在政府内办个手续,然后我将真实情况向领袖提出报告,以政治方式来解决。”
据郭廷亮的“陈情书”所述,由于毛人凤的软硬兼施,他屈服了——“当时我听了毛上将的训示,为了党国的利益,只有遵照他的指示去做。因此,后来所有的自首书和口供笔录,都是以当时案情发展的需要,由毛(惕园)
主任等杜撰编造的。”1955年9月9日,毛人凤首次在侦防组召见郭廷亮说:“为使本案能圆满顺利的结束,你必须毫不迟疑地照我的话去做。特别是王云五先生(九人调查委员会成员)约谈时,一定要根据我们为你所编的资料去回答,以免引起不良后果。王云五先生现任行政院副院长,他不仅在学术界有崇高的地位,而且也是无党派人士有力的代表人物。作为一个革命军人和忠贞的国民党员,绝不可在无党派人士面前,说出有损党国利益的言论。”郭廷亮在“陈情书”中还回顾说,当时毛人凤曾向他交底:“现在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本案之所以要这样做,我们完全是执行最高当局的决策!”9月10日,郭廷亮在严密的戒护下,乘车去“国防部”军法局,接受王云五委员的约谈,内容全都按事先编定的口径应对。到了10月份,九人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书见诸于媒体,这就是本节开头的那段“官样文章”。至此,“郭廷亮匪谍案”已告成立。
然而,事情并不像毛人凤说得那么简单。郭廷亮在“陈情书”中又披露了一些情况——1955年12月初,毛惕园突然通知他说:“你的自首虽获上级批准,但仍需经过军法审判。”郭廷亮当即争辩说:“上级既已批准我的自首,依法就不应该再军法审判;既要军法审判,就是自首没有批准。”为此,两人争论不休。接着,毛人凤第三次出面约见郭廷亮,时为12月26日。
毛人凤对郭说:“由于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及新闻界的传播,上级不得不决定依法来处理,因此本案必须移送军法局办理。但无论将来案情如何发展,我再度向你保证,你的军籍、军职和事业前途不致受到丝毫的影响,将来无论军法局对你的判决如何,都只是一个形式而已。”于是,郭廷亮又屈服了,并按原先的陈述在法庭上“供认不讳”,具结按了手印。
事后,郭廷亮背着“黑锅”去服刑,毛人凤倒也守信用,对郭的家属给予了尽心的照顾。1956年初,毛人凤命毛惕园将位于圆山的房子腾出来,让郭廷亮的妻子儿女搬进去住。毛人凤死后,但这种照拂继续得到贯彻。1981年,台湾警备司令部出资30万元新台币,买下永和一处房产,产权归郭廷亮的儿子郭志忠。1982年,郭廷亮被批准回家探亲,台湾警备司令部又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费”60万元新台币,直到郭的一系列“陈情书”陆续公布于众,才知是交易的代价。可惜,此时孙立人已死去一年多矣!①
①孙立人死于1990年11月19日,郭廷亮的后两份“陈情书”分别发表于1991年11月17日和11月25日。
水命归阴
1956年5月5日,国民党召开七届七中全会,毛人凤带病出席,中途劳累吐血,被送进台北的荣民医院,经查,诊断为肺癌,“中央”当即决定,送毛人凤到美国治疗,作了肺切除手术。8月间,毛人凤精神梢有“好转”,提笔给同乡至友姜超岳回信,简述了自己的病况与心情,信中说:“弟健康不争气,给番大夫拿去肋骨一根,肺两叶,可痛之至,并不许我今后吃酒。将来在欢叙席上,只能说:‘超岳,你干杯,我随便了’……”措辞不乏乐观。可是,术后四个多月,康复情况并没有起色,渐露灯枯油尽迹象。毛人凤知道大限将近,挣扎着要回台湾,于是搭乘飞机归岛,几天后离开了人世,时为1956年10月14日,卒年59岁。
毛人凤患病期间,蒋介石多次到医院探视。闻噩耗,垂泪哀位,手书“忠勤永念”四字,还下令追赠毛人凤为陆军二级上将,这对一个从未带兵打仗一生浸润于秘密的特工头子来说,算得上是罕有的殊荣了。
毛人凤死后,葬于台岛汐止吴天岭,岭端形似隆,高数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