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人凤的估计一点不错。蒋介石自下野“归隐”奉化以来,常常被反省后的懊恼萦绕。他恨张学良,恨杨虎城,以为是他们的“兵谏”(西安事变),让自己错过了消灭共产党的机会;他恨李宗仁,恨白崇禧,认为是他们的“捣乱”干扰和分散他的精力,不能始终如一地把反共进行彻底;他恨陈仪落井下石,在最困难的时候,站到共产党一边。而这一切的一切,又是这些忤逆们“恰当”地利用了自己的宽容,不计较他们以前的过错(指从事反对老蒋的活动),乃至养痈遗患。倘若不是政权濒临覆灭,老蒋对自己的气度或许还会抱着欣赏的态度。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因此,当毛人凤在奉化请示如何处置杨虎城、陈攸等人的问题时,老蒋的所言所行,便是懊丧恼恨情绪的激烈反映。5月里,老蒋在上海指挥淤沪防御时,对毛人凤下达指示,又说到过去杀人少,现在不杀不行之类的话,进一步加深了毛人凤的印象。
6月21日,蒋介石乘飞机从福州到台湾。24日,在台北市郊草山选了一所别墅当官邸,他说,就在这里定居了,遂改“草山”为“阳明山”,(老蒋信奉王阳明的学说)。7月14日,老蒋飞广州,以国民党总裁的身份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中央政治会议联席会议,最后以中常委的名义通过决议案,设立“中央非常委员会”。决议规定:“非常委员会”为非常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一切措施必须先经非常委员会决议通过,方为有效。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的身份兼任非常委员会主席,结束了7个月的退居生活。
蒋介石出山,一定程度上只是一个政治形式的转换,即幕后操纵变成了台前指挥,但老蒋企盼的象征意义,却不能仅仅局限于名分的匡正上。他明白:有权无势,等于无权;有权无术,等于无权;有权无威,等于无权。眼下,要收拾败局,恢复信心,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厉制裁缺一不可。未几,惩罚叛逆,以儆效尤的刺杀密令便交到了毛人凤手里,李济深、张治中、龙云、傅作义等人,赫然在册。
此时,毛人凤已将总裁的心理揣摩了好久,一闻密令,七窍贯通,立即制订了一个有关刺杀对象与奖励办法的条例,共有6条:
一、凡杀害解放军师级军官,或解放区县长以上干部,或起义的国民党同级别军官、同级别文官,或原军统少将级者,发给奖金银元五千到二万元。
二、凡杀害解放军团级军官,或解放区县长、局长级干部,或起义的国军中上校级军官,或原军统上校级者,发给奖金银元三千到五千元。
三、凡杀害解放军营级军官,或解放区科级干部,或起义的国军中级军官,或原军统少校级者,发给奖金银元二千到三千元。
四、凡杀害解放军连级军官,或解放区下级干部,或起义的国军下级军官,或原军统尉级者,给奖金银元一千元到二千元。
五、凡杀害解放军高级将领,或解放区高级干部,或起义的国军高级将领和高级文官的,给奖金银元二万元以上。
六、凡在解放区开枪而暗杀未遂的,经查明后,给奖金银元五百到一千元。
毛人凤制订的这个条例,沿用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传统办法,还至少在三个方面作了发挥:第一,把重点暗杀与大面积的暗杀结合起来;第二,把暗杀叛变分子与暗杀中共干部结合起来,其间,专门“强调”了“附逆”的特工人员;第三,不仅奖励杀人者,而且还奖励暗杀行为。这样一来,整个暗杀行动势必会变得更加广泛、更加残酷、更加恐怖。
条例制订完毕,毛人风上报老蒋,很快得到了批准。于是从八九月份起,由整个“毛记”特工系统担纲的暗杀活动进入高潮。
夜行人霹雳索命
当然,由毛人凤直接关心并亲自指挥的暗杀活动所涉及的对象,主要是老蒋眼里的“钉子”。追溯其序幕,当开始于1949年1月,包括没有付诸行动的刺杀李宗仁,以及付诸行动的刺杀何思源。
何思源,原北平市长,是代表傅作义与中共方面商洽和平解放北平的重要人物。1949年1月中旬,老蒋根据毛人凤送呈的情报,知道了傅作义正与中共平津前线的联合司令部在进行秘密谈判,参与者有华北“剿总”副司令长官邓宝珊、马占山,政工处长王克俊,以及原北平市长何思源等。出于警告的目的,老蒋决定断其羽翼,“劝”傅悬崖勒马。1月15日,叶翔之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