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另一种说法,周镐的第二次获释,徐楚光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徐在拷问中,承认自己是中共干部,并交代了一些关系,都是不说也知道,说了抓不着的人物,诸如邓子恢、谭震林、杨帆等等,全在解放区。按照保密局的惯例,这也算是一种“自首”。另外,徐有一个族叔,叫徐复观,是中统局的元老,抗战时专门从事八路军、新四军方面的情报工作,他知道徐楚光这个侄子,十分欣赏他的才干,一直想网罗到门下公干。这次,徐楚光被捕,出于由来已久的想法,客观上成了替徐楚光说情的人物。
戴笠时期,中统、军统犹如一只瓦罐里的蛐蛐,对上眼就斗。毛人凤执掌保密局以后,有意摈弃前隙,一见中统中有人来求自己,乐得制造个弥合裂痕的机会,答应了徐复观的请求。于是,徐楚光获释出狱,并在保密局“特种政治问题研究组”中挂第二组少将副组长的衔头。说是专门从事诱降、策反中共地下人员的工作,其实,是把徐软禁在太平路附近的一幢小洋房里。
这样一来,对周镐也就失去了继续关押的理由。
不幸的是,节外之祸,绵绵不绝。就在周镐获释后不久,保密局浙江站逮捕了中共华中分局的一个干部,此人供出了湘鄂赣方面的情况。湖北站长余克剑根据毛人凤的指示,布置大搜捕,抓到了徐楚光的秘书罗纳,这个像伙保命心切,一口气出卖了30多个同志,其中包括周镐。此时,保密局二处副处长黄逸公正巧去武汉检查工作,有关此案的报告尚在整理过程中,黄从余克剑口中听说了大概,十分震惊,亲自提审罗纳,罗纳所交代的情况跟余克剑所述基本一致。这样一来,徐楚光的问题、周镐的问题显然严重起来。
黄逸公与周镐私交甚厚,回到南京后,他先找到周镐,非常严肃地对他说:“老兄,这件事我也无法对上面隐瞒,你还是自己去对毛先生说清楚吧!”周镐听得懂黄的意思,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带着妻儿一溜烟奔出南京,跑到了苏北解放区。等到余克剑的报告与“人犯”完全转入局本部时,周镐已失踪多日,毛人凤眼睁睁地看着投入的巨大精力和人力付诸东流,气得要命。不久,徐楚光被秘密杀害于南京。作为一个不完整的句号,毛人凤一直耿耿于怀。
1948年底,周镐又接受组织的重托,通过孙良诚,策反第八兵团的司令长官刘汝明。在执行过程中,落入特务事先设好的圈套,第三次被捕。毛人凤把他关进宁海路19号。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签发了处决周镐的手令。
临刑的那天,周镐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英勇就义。解放后,他被迫认为烈士,遗骨安放在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新建的烈士纪念馆的第八厅内。
周镐一案涉及的中共人员,以及对中共地下组织破坏的程度,不及上述三案。但延续的时间之长,投入的人力之多,却能十分真实地反映出毛人凤决不姑息的顽固态度,说他达到了“领袖”提出的“全力以赴”的要求,似无夸张。
提高效率千方百计
其实,认真勤勉是毛人凤一贯的工作作风,体现在“领袖”布置的反共主题上,注重效率,讲究效果的一面更加突出了。就拿戴笠时期建立的会餐制度来说,保密局全盘地承袭下来。当然也有一些不同,比如:除了局本部副处长以上的人员参加外,凡外勤省站的正副站长来南京,也被邀请入列。
再说毛人凤不像戴笠,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务缠绕,几乎每餐必到,每次都会提出问题,让下属回答。这样一来,就逼着各单位的负责入非看公文不可,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糊涂官是做不得了,许多问题都能当场解决,因此办事效率比军统局时期确实提高了许多。就拿破获北平“共谍”案为例,行动神速,雷厉风行,致使一些被牵涉的中共地下人员来不及转移,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工作会餐时的快议快决。
另外,对“公秘会报”制度的重视,体现了“秘密控制公开”、协同解决疑难问题的初衷。为此,毛人凤特地在傅厚岗通往玄武门的那条马路旁,置了一处房产,取名“诚庐”,专门作为“公秘会报”的场所。
他还非常舍得花钱,盛情招待参加会议的各方负责人,客观上也使会议平添了几分魅力。酒足饭饱后,方方面面的合作态度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上述四案的侦破过程,几乎没有一桩不是协同作战的结果。尽管如此,毛人凤还是发现了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保密局对公开单位的控制,已经远远不及戴笠时期。除了交警总局与各地警备司令部的稽查处勉强还可掌握外,警察总署系统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