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新的证据,令人鼓舞。原来那些血气方刚的军官们真的搞起了小组织,连团体章程和行动纲领都拟好了,其中有个骨干分子还是陈诚的亲戚。
“好!好!”戴笠看着毛人凤写给他的绝密卷宗,大腿拍得“叭叭”响,嘴里连连称赞,一边动手给蒋介石写报告,一边把“消息”捅给了陈诚在军界的老对头何应钦。
戴笠这步棋真够阴险,老蒋看到报告,果然不出他所料,舍不得对陈诚下手。幸亏何应钦边鼓打得“嘭嘭”直响,道是“内痈倘无决心剔除,遑论消弥外患?”蒋介石想想也是,才下了手令,严饬陈减驭下不严,责其立刻把作乱的首要分子押交军统局审讯。
人犯解到,戴笠如获至宝,马上加紧审讯,巴不得就此把陈诚整得趴下。
谁知人犯们做事冒失,骨气倒是不缺,个个铁嘴钢牙,任你横扳竖撬,坚决不失口风,弄到后来,戴笠没辙,只得下令交给军法处司法科科长毛惕园,要他把人犯押走,继续审讯。于是,案子一拖再拖,成了“胡子工程”。
尽管如此,陈诚受的拖累不浅,又是担心,又是愤恨,乃至旧疾复发,被迫辞去了远征军总司令之职,飞回重庆养病。病愈后,蒋介石委他到第8战区协助朱绍良指挥战事。显而易见,让一个战区司令长官去另一个战区当副手,不算降级,至少也是一种惩戒,陈诚有苦说不出,直把戴笠和军统恨到了骨子里。
常言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尽管戴笠摔死,军统撤并,但那干人犯还在监牢里,这就为毛人凤带来了冰释前隙的机会。第一步,他先给蒋介石写报告,说是清理积案,发现此事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建议转交军法局公开审理,蒋介石批准。随后,毛人凤又去找军法局局长徐业道通融。徐本来受过毛人凤的恩惠,时下又见陈诚大红大紫,乐得人情官面都有收获。重审的结果当然不脱预设的轨道,无非是替这些人翻案。事后,毛人凤生怕好人做了不被外人知,串通不少中介,往陈诚那里说故事,一五一十地把毛人凤的“仁义”张扬出来,陈诚深受感动,慢慢地对保密局的态度有了转变。
毛人凤见好就收,趁热打铁,当面又向陈诚表示,今后对保密局的工作多予指示。陈诚口里推托,心里十分高兴,他也希望耳目灵通,能得到保密局的鼎助。日后,明里暗里,果然帮了毛人凤不少的忙。明里看,时常提供经费上的支持和行动上的便利,比如,陈诚当东南军政长官时,就主动承担了保密局一个最庞大的外勤单位——技术总队的全部经费;暗里,他也成了在蒋介石面前说毛人凤好话的一个。
小叩大鸣
蒋介石好话听得愈多,对毛人凤的兴趣也趋于浓厚。这时,正巧有国防部军法局办理汉奸舞弊案曝光,毛人凤在侦办过程中的“出色表现”赢得了老蒋特别的好感。
事情的经过颇为曲折。上海有一个姓林的经济汉奸,曾是日伪“物资统制”圈内的人,发足了造孽财。抗战胜利后,他被军统局抓获。按规定,“审奸”该由负责“捕奸”的特工机关先行侦讯取证,然后连活口带材料移送司法部门正式起诉。军统的特务们便抓住这个间隙,大肆向汉奸勒索财物,如果竹杠敲得满意,他们便销毁罪证,予以保释,或者是相帮减轻罪名。林某,明摆着一尊“财神”,军统当然不肯轻易放过,开口就是五千根大条的要价,否则以“五金资敌”罪,送他见阎王(判死刑)。
五千根大条,显然属漫天要价,家眷如果沉住气,沮丧地表示困难,完全可以坐地还价。然而,林妻已被对方的叫阵吓住,打起了退堂鼓,一溜烟地跑到南京找门路,并通过关系结识了国防部军法局的某副局长,最后以5万美金成交,一个破财,一个消灾。
按照当时的审好规定,凡投敌前是军人的,须接受军法审判。但执行过程中,“军审”与“司审”之间,事实上有许多混淆,比如不少地方的军法庭和刑法庭椎事是一套班子,或者两个系统互有拜托。那位副局长便利用了这种界限不清的混淆,堂而皇之地办了一纸公文到上海地方法院,说是林某以五金资敌等于动用军用器材,当属军法审判范围,请即将人犯案卷一并押往南京军法局。
上海地方法院收文后,毫无异议,便把林某从看守所里提出来解押南京。
那位副局长收下5万美金,即与承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