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缮写、校对、监印、封发、归档等项目,主办人员必须循此一一拟具处理意见,并写明每一过程的限定经办时间,再移交给对方。卷宗的颜色,有一定的讲究。

    

    白色的是一般件;黄色的是快件;红色的为速件;紫色的是极机密件。这些不同颜色的标示,都有经办时间的确定含义,如有延误,必加追究,乃至以军法制裁。这样一来,相关的办事人员,都得拿出十分顶真的工作态度才行,否则,情报的运转就会出现障碍。

    

    当科长、处长的,责任更重,几乎天天都得加班加点,不把一大堆公文批示处理完毕,不敢歇息。然而,更为新妙的地方,还在于进一步地敛权。按照毛人凤的设计,情报运行的起点收发股与终点档案股,都由秘书室直接领导。

    

    那些上档次的要件,如红色卷宗、紫色卷宗,基本上也由收发股直接送秘书室办理后,再转发有关处、科存案。于是,原先与各处、室平级的秘书室,无形中高出了一层,事实上成为提挈整个军统内部情报工作的“中枢”。

    

    文件处理的规章制度出台后,首先遭到了一批老牌特工的非议,他们放纵惯了,不乐意束手束脚地受限制,动不动就要请示汇报,失去了“当机独断”的权力。为此大放厥词,说什么机关公开化后,反不如“秘密时代”有效率,最后闹得去了委员长侍从室的唐纵也跑来找毛人风交换意见。

    

    毛人民静静地听完,淡淡一笑道,让科员拟办公文,固然难免缺乏创造性的弊病,但总可以应付日常,绝对不会出差错。一番搪塞,丝毫不露改动的意思,因为这一套制度客观上有利于戴笠的统治,并且受到了戴笠的赞赏。

    

    第二个方面是健全和完善待工系统的监察制度。早在特务处时期,戴笠就很欣赏毛人凤在武汉行营和西北“剿总”工作时不断向他汇报上司周伟龙和马志超等人动态的作法,并由此制定了用特工侦控特工的督察制度。制度规定:所有的外勤单位,部设专职人员,对一切活动予以监控。凡有违背规矩的,可随时过问传讯,并直接时机关本部督察室负责。

    

    为了体现这一规定的力度,凡担任外勤单位督察职务的人,一般都是老资格的特工,否则难以让人臣服。但也有不利的一面,即老牌特工们忠诚不够,弄不好就与老资格的监控对象勾结起来,沆瀣一气,共同欺蒙戴笠。因此,制度行之数年,效果不显。到了特务处升格为军统局以后,机构扩大了几十倍,人马上升到一千多,落实督察制度困难更大,戴笠煞是苦恼,希望毛人风能寻出一个妥善的办法。接着,毛人凤就发明了“秘密督察”的监察制度。

    

    听谓“秘密督察”,可分为内外两种:对外的办法是安排一批江山籍的“子弟兵”,分插到各外勤单位,挂一个不显眼的职。平时,他们除了执行主管单位交代的工作外,都有暗中侦控本单位一切活动和一切人员的秘密任务,直接向“老板”负责。如果一个单位里有几个这样的角色,碰在一起交流情况时,都用江山话交谈,以免隔墙有耳。

    

    同时,为了保证这种“秘密督察”使命能有效贯彻,军统局最机要的译电部门,统统换上江山籍子弟。这样一来,军统局本部给所有外勤单位的指示,以及除重庆外各外勤单位给军统局本部的情报,基本上都从江山人手上过,一旦碰上有举报的内容,索性采用“江山型”的密码,以求万无一失地送到戴笠手里。为此,戴笠曾多次举办江山籍青年的译电训练班,用以充实译电岗位和提高“业务”能力。

    

    对内的一套办法叫“周督察制度”,即在军统局本部机关内,以科室为单位,每个人轮流担任一周的秘密督察,以监视和举报本单位的“违法”行为,附带着也关照其他的部门,随时密报督察室。“秘密督察”的项目五花八门,小到迟到早退,大到失职泄密,“反动言行”等等。有一回,某传令兵趁守卫不备,从值班室里偷了一条裤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想不到未等失主报窃,已经有“义务秘密督察员”去总督察那里举报了。总之,“周督察制度”的要求是“明察秋毫”。如果当“义务秘密督察”的知情不报,或者有隐瞒要害、泄露秘密的行为,通常都要受到严厉制裁。

    

    军统内部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某人突然被送到禁闭室,甚至去上“小学”、读“中学”①了,连他的主管上司都莫名其妙,弄不清他是被别人检举“违法”呢,还是没检举别人“违法”?一时里,内部气氛变得骤然紧张起来,人人自危,谁都怕被别人检举,又都不敢不检举别人。

    

    ①军统称重庆望龙门看守所为“小学”,称白公馆为“中学”,称贵州息烽监狱为“大学”。上“小学”,读”中学”、“大学”,暗指去上述地方坐牢。

    

    第三个方面是从“关心职员生活”着手,建立好的“家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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