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吴法宪受林彪的指使,于九月三日写了污蔑贺龙同志在空军夺权的材料送给了林彪。一九六八年八月,吴法宪伙同黄永胜捏造事实,诬陷罗瑞卿同志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吴法宪在空军诬陷一些领导干部要“夺权”,批准关押、迫害空军干部和群众达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

    

    一九六九年十月,吴法宪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使林立果得以组成林彪反革命集团谋杀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骨干力量“联合舰队”

    

    被告人吴法宪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诬陷罪。

    

    判处吴法宪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在“宣判”的过程中,我听到江青呼喊“革命无罪”、“打倒杀人的刽子手”等口号。我向左看去,有两、三个女法警将江青按倒在地上,带上了手铐。

    

    宣判完毕,我便被带出了法庭。一出门,就看到有一辆面包车。他们要我上这辆车回秦城监狱。我一上车,就见到了张春桥和黄永胜。张春桥满脸发黑,不像个人样,但黄永胜的脸色还好。还没上车,他们就对我们三个人宣布,不准彼此观看,更不准说话。

    

    这天,天气非常冷,下着小雪,象征着我们的阴暗的前程。

    

    从预审一开始,就不准我们听广播,也不给看报纸,因此究竟是哪月哪日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地过着日子。有一天“放风”的时候,我在地上捡到了一张包糖果的纸。我就用这张糖果纸来记录时间,一天一天地画。从通知要公审我那一天开始,到判决的时候为止,一共是一百一十八天。从宣读起诉书的时候开始到公判一共是六十八天。这一段时间可以算作我一生最艰难的时期。哪里知道事情还没有完。

    

    回到秦城牢房以后,到了中午开饭的时间,突然只给了两个窝头和一碗白菜汤。我一开始以为这是偶然。第二天早上,仍然是一个窝窝头。我禁不住向管理人员提问,这是为什么?管理人员说,我们现在是“刑事犯”,是执行期间的“犯人”,只能同其他犯人一样,所以伙食只能是这样了。

    

    我不禁黯然神伤,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屈指算起来,我在狱中已经九年了,不知道该怎样度过今后的岁月,还能重见人间的天日吗?

    

    一直到了二月一日,他们才恢复了我们听广播和看报纸的权利。

    

    到了二月十日,在审判期间停止见家属的权利也恢复了。孩子们又来看我,我的心中又得到了一点宽慰。

    

    到了四月份,我的身体就支持不住了,眼前直冒一个一个的黑点,有时候就像下雨一样。医生给我看病,说是营养不够造成的。这件事情,不知是谁反映到了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趙紫陽那里去了,据说是趙紫陽总理说:“我们国家那么大,就那么几个人,难道就养不起?给增加一点伙食费嘛!”

    

    到了“五一节”的前一天,又恢复了我们原来的伙食水平。当时还以为这是给我们过节,但是一直是保持了这个水平,每个星期还给我们几个水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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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保外就医”到济南

    

    一、连话都不会说了

    

    一九八一年五月份,我记不清是哪一天了,管理人员对我说:“关你们近十年了,关的时间长了,将来连话都不会说了,因此领导决定改善一下你们的生活条件,在这条走廊上,还关着邱会作、江腾蛟、王洪文。从今以后,你们各自的牢房从上午八点打开,到晚上九点再关上。白天你们四个人可以在一起学习,由江腾蛟任你们的学习小组长。走廊上有扑克和象棋,你们可以在一起玩一玩。另外,我们在走廊上放了一台电视机,你们可以看一看电视。”

    

    这样算是在监狱里面第一次让我们互相见了面。五年了,我们都关在这里,但是谁也没有见过谁。监狱里的管理是相当严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