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握着中央专案组工作的是周恩来、江青、陈伯达、康生四个人。比如在中央专案组“一办”里,主管刘少奇专案的是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主管王光美专案的是陈伯达;主管薄一波等人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陆定一专案的是陈伯达,我和谢富治是陆定一专案组的成员;主管彭真专案的是康生;主管陶铸专案的是江青。又如中央专案组“二办”里,主管彭德怀专案的是黄永胜;主管贺龙专案的是康生;主管罗瑞卿专案的是江青。中央专案组“三办”里的各个专案,主管都是谢富治。

    

    专案组的具体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由军委办事组,根据中央文革碰头会的决定从部队选派。专门抽调了一批军、师一级的干部。每个专案组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我记得前后一共从部队抽调了三次,一共大约是五百多人。所抽调的人员在北京集合以后,就由周恩来带领中央文革碰头会的成员召集他们开会,讲话,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布置工作。周恩来每半个月就在人大会堂的东大厅,主持召开一次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四、五百人全部到会,然后由每个专案组依次汇报工作。会议常常一开就是一夜,从晚上的八、九点钟一直开到第二天的拂晓,大家累得不行就散会,几乎每一次都是这样,其实好多人都是陪会的。

    

    据我所知,从我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七日开始参加中央文革碰头会议起,一直到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我被捕时为止,这一段时间内,除了刘少奇以外,中央再也没有正式开除过一个人的党籍,整个专案组的进展都不大。由于弄来的材料究竟哪些是真、哪些是假,无法判定,时间一长,办专案的人就越来越不积极。而这时上面就来压,就批评工作人员“右倾”,要求他们严格审查呀!认真调查呀!赶快作结论哪!然而不管上面如何压、如何批,进展还是不大。本来嘛,都是些冤、假、错案,又从哪里搞得到过硬的材料呢?!

    

    关于几个专案组我还记得几件事情,在这里说一说。

    

    第一件事情,关于刘少奇被定案的问题。一九六八年十月八届十二中全会前夕,汪东兴突然拿了一份材料到中央文革碰头会上,说是专案组的工作人员从武汉一个外国领馆搞来的。然后,凭着这份材料,给刘少奇安上了“叛徒、内奸、工贼”等一大堆帽子。最后,由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写了一个报告,经中央文革碰头会讨论通过,并由周恩来签署,上报毛泽东、林彪批准。后来,就据此“证据”在八届十二中全会上给刘少奇定了案,“永远开除”了他的党籍。

    

    第二、关于彭德怀专案组的审查报告。一九七O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整理出了《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报告说:“彭德怀一贯反党、反毛主席、里通外国,罪行累累,证据确凿。在被审查期间,态度不老实,时而出尔反尔。我们建议,撤销彭德怀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出党,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报告送上来以后,黄永胜一九七O年十一月三日批示:“同意。”

    

    这些年里,经常能看到一些报刊和书籍上说,黄永胜在这个报告上写下的“同意”两个字,是他“残酷迫害彭德怀的一个铁证”,是他的一个“反革命罪行”。而黄永胜一直只承认,当时他只是同意上报党中央。

    

    关于当时的这个报告还在,我已经找到了。节录部分如下:

    

    时间是一九七O年九月十七日,彭德怀专案组《关于反党头目、里通外国分子彭德怀罪行审查的综合报告》

    

    此报告的开头写道:“永胜同志,遵照您对彭德怀结案材料可以上报的批示,现整理好,呈上,请审示。”

    

    黄永胜的批示:“同意”一九七O年十一月三日

    

    按照我们当时的作法和理解,黄永胜当时批示的意思,应当是同意上报中央。

    

    由于黄永胜已经去世,我不得不在这里替他说几句话。虽然黄永胜是彭德怀专案组的主管人,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不是黄永胜能说了算的。彭德怀的问题,中央早已经定了调子,除了毛泽东本人以外,任何人对此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改变。黄永胜个人同彭德怀没有什么恩怨,他在这个位置上只是替中央或毛泽东办事而已。其实,当时的各个专案组的工作,事无巨细都由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周恩来负责。大一点的事情,要由毛泽东来决定。这是当时党内一般的组织原则,也是一个常识。对彭德怀这一类人物的处理,别说黄永胜对此没有任何决定权力,就是林彪、周恩来,也是作不了半点主的。

    

    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黄永胜对彭德怀的问题是没有决定权的。当时中央专案组上报的文件太多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有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签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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