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除却文章无嗜好,世无朋友更凄凉。

    

    诗人枉向汨罗去,不及刘伶老醉乡。

    

    诗中抒发了陈独秀万念俱灰、悲观忧郁的心情,他一生奔波革命,而大半政治生涯归于失败,如果就这样客死异乡,倒不如西晋皖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那样,醉生梦死在故乡而后快。

    

    3

    

    1939年7月,因日军飞机轰炸重庆、成都加剧,江津县城形势更加紧张,加之潘兰珍与邓仲纯的妻子不和,陈独秀决定到离县城约10公里的鹤山坪帮杨家整理遗书。起初,住在施家大院,后搬入杨家的石墙院居住。陈独秀和潘兰珍住在石墙院左边的一间偏房,作为卧室。对着院子的窗子上有八九根窗格棂,中间一根横档。房屋很高大,但屋顶没有天花板,地面是潮湿的泥地,一到下雨的天气,便满屋漏水。看到陈独秀和潘兰珍住得很拥挤,于是杨家又腾出一间约20平方米的房子,给陈独秀做书房。室内家具十分简陋,仅有两张木床,一张书桌,几条凳子和几个装满书籍的箱子。陈独秀在这里度过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三年时光。

    

    鹤山坪距离江津县城较远,虽然偏僻了点,但还安静。陈独秀在整理杨氏遗书之余,偶尔也帮潘兰珍种种菜,两人倒也相安无事,老夫少妻其乐融融,与邻里关系也还处得不错。但想不到的是,本来就落难于此穷乡僻壤之地,家徒四壁的陈独秀还遭遇了一场颇为蹊跷的被盗事件。

    

    1940年8月3日,江津县警察局突然接到鹤山坪所在的五举乡政府的报案,称住石墙院的陈独秀寓所被盗。当时,陈独秀正在江津县城邓仲纯所开的“延年医院”看病,本打算在县城住几天才走,想不到刚离开两天就被盗。听到家中失窃的消息后,陈独秀气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潘兰珍更是不知所措。于是,两人当即决定赶回鹤山坪石墙院。

    

    陈独秀和潘兰珍急匆匆赶到了鹤山坪,推开家门一看,屋里满目狼藉,翻箱倒柜,仅有的一点东西散落一地,装着换洗衣服的皮箱被敲开,值钱的衣服都被拿走。陈独秀多年来写的书稿不翼而飞,一枚篆刻阳文“独秀山民”的印章也没有了。陈独秀仔细一看,原来窃贼是从卧室南面

    

    的窗子爬进来的,窗门也被敲破,桌上还留下脚印。在失窃的东西中,惟有书稿和印章是陈独秀的心爱之物,也最为感到痛心的。潘兰珍见此情景后,气不打一处来,大骂窃贼狼心狗肺,有眼不识,不去偷富豪之家,竟然还来偷已经是一贫如洗的陈独秀。但气归气,骂归骂,七零八落的东西还得两人去收拾整理。收拾停当后,陈独秀当晚就给好友杨鹏升写信,告知家中失窃一事。“窃去衣物等十余样。惟失去兄在武昌所刻阳文‘独秀山民’四字章及弟尚难出版书之草稿,殊为可惜也!”还抱怨这里“盗风太炽”。

    

    江津县警察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前往鹤山坪调查,但查来查去,始终未能将盗窃犯抓获,只是将失窃衣物大多归还,而陈独秀最钟爱的印章及呕心沥血写出的书稿却“杳如黄鹤”,无影无踪。当很多好友获悉此事后,纷纷前来安慰陈独秀。他表面上不失幽默风趣地说:“这窃贼也真风雅啊!”但内心里却极为伤心、抑郁,一连七八个月都无心写作,除给杨鹏升写写信之外,就连杨要陈为其父写墓志铭也迟迟未动笔。直到潘兰珍一再提醒,陈独秀才在该年的10月份写信告诉杨,墓志铭已写好。

    

    该案一直到1941年10月才告破,据窃贼交代,当他们打开箱子时,发现是书稿和各类文件时,担心暴露自己,于是便一把火烧了,但印章却始终未能如愿归还陈独秀。这一失窃案有些离奇,疑点也较多,自然引起了很多人的猜测。有关该案发生的原因,长期以来就有两种说法。

    

    一是树大招风,引贼入室。陈独秀入住江津后,虽一贫如洗穷得叮当响,有时甚至揭不开锅,不得不靠典当度日,就连柏文蔚将军赠送的贵重皮袍也进了当铺,房东杨老太太还买过潘兰珍的旗袍等衣物。但是,陈独秀毕竟名气大,就连本县最大的官——县太爷新上任都得去拜访他,而且国民党的一些军政要员,如罗家伦、傅斯年、朱家骅、戴笠、胡宗南等人都先后去拜见他,与陈来往的又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富豪名绅。因此,在一般人看来,陈家即便不是家财万贯,也至少是富裕人家,箱子里装的肯定是非金即银。岂料,翻开箱子看时,却都是些破旧的换洗衣服,不值几个钱,让窃贼大失所望。所以,当江津县警察局侦查此案时,衣物大多追了回来。

    

    一说是国民党特务策划了此案。陈独秀曾是国民党政府通缉了多年的共产党要犯,三年前才从南京的监狱中释放出来,他的一举一动自然都是国民党特别关注的。陈独秀入川后,不在重庆住,也不在江津县城住,偏偏要跑到远离县城的鹤山坪来住,隐居山林,引起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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