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陶亢德,《关于<实庵自传>》。
从这封信看,陈独秀这时并未完全放弃续写自传的打算。翌年3月,亚东图书馆将其两章自传出单行本时,他曾向汪孟邹表示打算完成其自传的全部,并允许各章继续出单行本。
可是,接着陈独秀入川,又被文字学著作《小学识字教本》所吸引,虽然汪孟邹几次催促,但他认为:“学者以文立身,《小学识字教本》是学理研究,对中国文字学意义重大,可以流传下去。”他答应写完《小学识字教本》后,再考虑《自传》的续写问题。但《教本》未写完,他就去世了。这样,陈独秀自传只以那两章“魂宝”传之于世,凡读过此两章者,无不为其奇特的情节、绚烂的文采、幽默的笔调所倾倒,同时又为作者早逝未完成全部自传而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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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为了实现其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狂妄野心,8月13日日军又向上海发动进攻,并派飞机轰炸国民党政府首都南京,轰轰烈烈的爆炸声使监狱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8月15日起,日军飞机每天都要来轰炸南京,老虎桥监狱也被炸,一颗炸弹将监狱里一间屋顶炸塌,玻璃碎片哗哗往地上掉。陈独秀慌忙躲到桌子下面,才幸免于难,事后见人还“读笑自若”。次日,南京金陵女子大学教授,原陈独秀在北大时的学生陈钟凡来狱中探监,发现监狱被炸,遂决定去找胡适帮忙,先把陈独秀从狱中保释出来。陈独秀半信半疑地说:“这样行吗?”陈钟凡告诉他说:“中共代表周恩来、董必武等人正在庐山与蒋介石谈判,要蒋履行西安事变时的承诺,释放全国政治犯,加上日本连日轰炸南京,这是个机会,有可能答应保释你出狱。”时任国防参议员的胡适也参加了庐山会谈,陈钟凡找到胡适后,即兴冲冲地跑来狱中告诉陈独秀说:“我和胡适、张伯苓(南开大学校长)找了政府,他们同意保释,但要你写悔过书。”陈独秀一听就气坏了,说:“我要是写悔过书早就出来了。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并且拒绝人保。陈钟凡劝陈独秀“现在写悔过书,只是个形式,给政府一个台阶,和过去写不一样。”陈独秀摇摇头说:“附有任何条件,皆非所愿。”可见他要的是“无条件出狱”。
①陈钟凡,《陈仲甫先生印象记》,未刊稿。
当时,局势已对国民党政府十万火急,非常紧迫,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内外危机。一方面,日本帝国主义疯狂的军事进攻,严重威胁着南京;另一方面,国共第二次合作实现,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强烈要求释放一切政治犯,以利共同抗日。所以释放像陈独秀这样有名望的政治犯,已是公众的一致要求。因为陈独秀拒绝写“悔过书”,于是,汪精卫与蒋介石协商后,不得不令国民党政府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即找一个自己能体面下台的台阶。8月19日,胡适等笑逐颜开地跑来对陈独秀说:“仲甫,我找了兆铭(汪精卫),他已同意保释你出来。”说着,拿出汪精卫给他的回信。信上说:“适之先生惠鉴,手书奉急已为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矣。敬复,并顿著安,弟汪兆铭顿首,八月十九日。”①
1937年8月21日,南京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接到司法院院长居正《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其内容如下:“查陈独秀前因危害民国案件,经最高法院于民国二十三年六月卅日终审判决,已愈三载,近以时局严重,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似宜宥其既往,藉策将来。拟请钧府依法宣告将该犯陈独秀原处刑期,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②这里,“爱国情殷,深自悔悟”,就是他们自我解嘲自找台阶下台的托词。他们以为这样一捧——“爱国情殷”,压“深自悔悟”,陈独秀就可默认了,他们的面子也保全了,并给人印象,陈独秀似乎真的写了“悔过书”。
所以,林森当日就把呈文批下,向司法院发出了“国民政府指令”。“指令”只把“呈文”中的“近以时局严重”语句圈掉,显然是为了更加突出“爱国情殷,深自悔悟”,其末尾称:“呈悉。应予照准。业经明令宣告减刑矣。仰即转饬知照。此令。”③司法院接到“指令”后,旋即又在当日给司法行政部长王用宾发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