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独秀反共的形象。尽管陈独秀在法庭上始终努力表现出刚直不阿、坚持正义的立场,但一般社会公众都不理解他,这使他更感到迷惑和痛苦。

    

    6月22日,检察官抛出国民党最高法院的《上诉答辩书》,批驳陈独秀“所组织之中央反对派,即以打倒三民主义,颠覆国民党国民政府为目的,即为危害中华民国,事理至为明显。被告又以其叛国宣传,尤为明晰”,并指斥其上诉是“牵引他国之政制,图卸罪责,其理由自不成立”,“希请维持原判,驳回上诉”。①

    

    陈独秀接读检察官的《上诉答辩书》后,立即提出《再抗辩书》,陈述两点意见:(一)以辛亥革命推翻数千年之君主专制,改建民主共和,其为效法欧美政制,和袁世凯以“中国特别国情”而复辟,毁坏民主共和之正反两例,阐明近世各国政制皆“择善而从”,驳斥所谓“一国有一国之政治,未可强为比拟”之谬说。(二)再次以政党、国家、政府“三者界义各别”为理,驳斥所谓“危害民国与叛国罪”。②

    

    《再抗辩书》于7月7日写成后,陈独秀把它寄给了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转交国民党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迟迟不作答复,直至1934年7月21日,才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褫夺公权部分,徒刑期减为8年。陈独秀并未露出喜悦的笑容,他想“我对国民党无功,何以减去年徒刑?”他在自己的牢房中来回踱着方步,百思不得其解。

    

    ①《火花》,第2卷第1期,1933年12月5日出版。

    

    ②《火花》,第2卷第1期,1933年12月5日出版。

    

    第五章东方孤囚

    

    1

    

    陈独秀是闻名遐迩、声震寰宇的大名人,因此他在监狱的生活也显得与众不同。

    

    判刑后,陈独秀等人被关押到江苏第一监狱。监狱位于南京老虎桥45号(现在东南大学边),呈正方形,占地面积41925平方米,是直属国民党中央政府司法部管辖的普通监狱。牛兰被判无期徒刑后,和夫人汪得利也曾被关押于此。

    

    陈独秀一个人住一个单人牢房,其他人住的是普通牢房。据说为了收留陈独秀这个大人物,监狱申请了很大一笔款,特意把他的住房翻修一新。陈独秀入狱后,开始对政治犯管制很严,不准亲友探监,不准通信,不准读书看报。陈独秀对此非常愤怒。有一次,他因要写信而遭到监狱看守拒绝,为此他对典狱长大发脾气,说:

    

    “这是什么黑暗社会,连封建社会、奴隶社会都不如。”

    

    “这是政府制定的监狱法规。”典狱长连忙答道。

    

    “你们执行恶法,我拼老命也要抗议。”陈独秀愤怒地说道。

    

    “恶法胜于无法。”典狱长无话可说,只好敷衍地答道。

    

    “恶法就要打倒!”陈坚定地说。

    

    陈独秀为打倒监狱恶法而决定进行绝食斗争。当天陈独秀就拒绝进食,饿了一整天。典狱长怕出大乱子,自己担当不起,赶紧过来劝阻陈独秀:

    

    “你要想开些,这是上面的规定,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典狱长几乎有点哀求地说道。

    

    此时,陈独秀已饿得头昏眼花,但坚持不为所动,于是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不说一句话。第二天一整天,陈独秀又没有吃饭,脸变成了成了菜色,很难看,蜷曲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第三天,陈独秀还是不肯吃东西。典狱长见此情况,慌了神,赶忙向上级汇报,得到许可后,不得不答应了陈独秀的要求,把“三不准”变成了“三允许”。陈独秀的绝食抗议斗争取得了完全胜利。

    

    判刑后,国民党曾想劝降陈独秀,毕竟陈是前任共产党总书记,是所谓的共党“要犯”,如果能劝降成功,说不定利用陈的影响,还会对共产党造成致命的打击,将减少国民党在国内的主要威胁。基于此种打算,南京国民党政府中的不少要员纷纷前来狱中探望陈独秀。

    

    一天,第一夫人宋美龄迈着优雅的步子,来到监狱探望陈独秀,她想利用自己特有的女人魅力劝降这个“五四”时期的风云人物。铁道部长顾孟余提着一兜礼品跟在她的后面,一帮监狱看守忙不迭地在前面引路。顾孟余以前是北大教授,《新青年》在北京的编辑部中同人之一。

    

    “我是代表中正来看你的,他叫我代向你问好。”宋美龄一进门就连忙微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