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吹过风铃,玻璃相撞,发出叮叮的声音。
白老板说,这个名字是王以桉取的。
原遗的视线停在花店里,夕阳余晖泼洒下来,暖橘色的光照在每一朵花上。
“很好听。”他说道。
王以桉老家也在C市,也就是原遗他们居住的那个城市,不过是在乡下,一个叫做镇河村的地方。
在去镇河村之前,苹苹说她还有一个想去的地方。
做娃娃的时候她哪里也去不了,现在有机会了,她想去王以桉读的大学看看。
靠着岁宝宝的隐身符咒,他们和吃完晚饭回校的学生一起光明正大地进了校园。
岁宝宝以前没来过大学,对这里无疑有着巨大的兴趣,他积极的态度倒显得原遗兴致缺缺。
“你想先去哪里?”他问苹苹。
苹苹想了想,抬脚跟上了人流。
这所大学面积很大,他们跟着人群闲逛了一小时,也才堪堪走完几个食堂、教学楼和一部分的寝室楼,最后,三人停在了湖边。
这是从寝室到教学楼的必经之路,湖的两边用一座石桥连通,这座石桥应该存在了一段岁月了,外侧镌刻的花纹都被长年累月的风雨侵蚀掉了很多。
远处的岸线隐在墨色里,成片的荷叶铺在水上,只剩一大片朦胧的绿,随着晚风轻轻晃。石桥青灰色的轮廓横亘在湖面,像一道安静的弧线,栏杆的剪影在水汽中模糊。
一只柔软的手轻轻攀上了坚硬的石柱,灰与白对比鲜明。
苹苹低头,凝视着水面路人模糊的倒影,她从那一张张年轻欢乐的脸中,一点一点拼凑出王以桉恬静的轮廓。
王以桉也会像这些人一样,春夏秋冬,日复一日抱着书匆匆往返于教学楼和寝室吗?
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王以桉的身影:
雨丝一点点沾湿王以桉的短发,身体的温度渐渐侵染上了抱在怀里的课本,她低头沿着路边匆匆行走,路人只来得及看清她朦胧的身影,看不清她被雨雾沾湿的双眼。
大概在现在的世界上除了苹苹,再也没人知道,王以桉其实不喜欢读书。
她是一个有残疾的哑巴,讨厌待在人多的地方,也讨厌来自人群或是同情或是探究的视线,比起嘈杂的学校,她更愿意待在安静的家里。
当然,这个“家”仅限于外公外婆的家。
外公外婆离世后,她的家也没有了,就只能带着苹苹从乡下来到城里,投奔她爸爸妈妈的新家。
彼时王以桉还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看过她一次,为什么他们一个电话也没打来过,为什么外公外婆很少提起她的爸爸,为什么葬礼那天妈妈的眼睛一边流泪,一边恨她。
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外婆外公说的,爸爸妈妈是爱她的。
然后她带着自己幼稚的爱,破破烂烂的小包裹和独属于她的小熊娃娃,在一个下雨天坐客车进了城。
就在那一天,她的整个世界翻天覆地,父母无休止的争吵,新家人冷漠的态度,她从一个房子换到另一个房子,每个人看她的眼神中都带着针,扎得她好疼好疼。
每一根针上都涂满了毒药,不致命,但足以让王以桉以后人生的所有雨天都在疼痛中煎熬度过。
她在这样的日子里变得越来越安静、沉闷,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哑巴。
从乡下转到城里,她跟不上的不止有生活还有学习,但妈妈没有让她转去特殊学校学习,而是力排众议,坚持送她去了正常的小学。
开学的前一天晚上,妈妈第一次来到了她的房间。
毫无疑问,王如意是很漂亮的,身材脸蛋手段都是一等一的,不然也不会离婚生过孩子之后,还能嫁入周家这种富裕人家。
王以桉也继承了她那张脸,巴掌大的脸精雕玉琢,黑色的杏眼看人的时候总是湿漉漉的,让人忍不住心软。
王如意把新学校的校服放在她的床边,她的表情还是那么冷,看向王以桉的视线里也永远带着怨恨。
但或许是那夜的暖黄灯光太温暖了,也柔和了王如意的眉眼,让她眼中的怨恨看上去不再那么尖锐、那么伤人。
她弯腰用手抚平校服上面的褶皱,手指关节处还有这些年无论如何保养都褪不去的老茧,这些茧和王以桉一样,都是她那段不堪的过去的证明,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她怨恨,却又无可奈何。
“你必须要考个好成绩。”她对缩在角落有些不安的人说道。
“你是哑巴,天生就要矮别人一截,想要别人不看轻你,就必须拼命往上爬。”
“只有站在高处,你才能看清你想要的路。”
王以桉用了很多很久的时间来领悟和实践王如意的这些话,她把自己埋在题里,偶尔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