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葛霄的暑假不长,开学就要投入魔鬼高三当中,这假放多久,他就在家里待了多久。

    他家客厅那张沙发都快成汤雨繁的据点了,成日仰面躺着,任由汤勺趴在她肚皮上,两天把小游戏打到一百多关。

    为了防止她翻身一骨碌掉下来,葛霄就将茶几往外推,留出足够的空间,堵着沙发席地而坐。他趴在茶几上写暑假作业,遇到不会的题,就问旁边的小游戏大王。

    大王仍然没挪窝,举着他卷子看了好一会儿,胳膊发酸,卷子盖在脸上,她一吹,纸张就一跳。

    “我这个答案对吗?”

    “对,”汤雨繁坐起身,卷子铺在沙发,指给他,“答案是没问题的,只是步骤少了一些,比如这里。”

    葛霄转过身去看,她手里的铅笔还没出铅,在他笔迹下虚虚画一杠:“喏,不能跳步骤呀,要把得分点写全。”

    葛霄现在的数学水平要比刚转来的时候好上太多,分还是其次的,汤雨繁很欣赏他那股“想做什么立刻去做”的敞亮劲儿。

    比如今天想吃蜂蜜小蛋糕,汤雨繁会思考:今天下雨卖家不一定出摊啊、来回路上会遇到晚高峰啊、掂回来这一路会不会变凉啊。

    跑到地方发现真没出摊,她就特别伤心。

    而葛霄会当即套上外套蹬起小车就去买,跨越两个区,能把车轱辘都蹬成正方形——夏天要是个形容词的话,那他偶尔特别夏天。

    出门就很开心,当发现老板今天没出摊,葛霄干脆换一家烧饼店买。

    等待烧饼出炉时,便将路上拍的各种奇怪又可爱的照片一股脑发给她:什么披雨衣的拉布拉多啦,一家名叫“劝君上当一回”的门脸,结果“上当”俩字被黑布贴起来的店啦,当然,还有自己的方形轮胎。

    她觉得他这一点还挺酷的。

    放以前,要是有人突然冲上来告诉她要努力学习啊,我们一定要考同一所大学!她估计得觉得那人有病——念书是为了什么?总之不可能是为了和谁一块考大学。

    曾几何时,在汤雨繁的认知里,迁就是个只会让一方沉沦的东西。

    只凭感情就把两人绑在一块,如果她迁就别人,就是委屈自己,如果别人迁就她,就是委屈别人。

    别说十年了,就光大学那四年,她都受不了。

    哪怕非要加个“因为喜欢”的头衔——她以前倒也不是完全不认识暗恋这俩字。

    初中的时候,汤雨繁的前桌是个白净男生,别人穿校服他穿衬衫,上课喜欢戴一副老气横秋的银框眼镜,她短暂地关注过对方一段时间。

    对于当时的她而言,“喜欢”就是做题累了就瞄他两眼,将自己的作业本放在他的上头,再无其他。

    三年下来,她和他说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句,薛润知道这事后震惊了好久:春季游学那次我来找你,听你前桌跟你搭话,我以为你讨厌他呢。

    后来毕业,男生向她告白,被拒绝。

    汤雨繁自己都意识到她的喜欢并不具象。

    她可能喜欢物理课上他趴在桌上睡觉,衬衣翻着的那截领子,或者老师点他上黑板板书,写出小写g的那一个勾。

    她认为喜欢是分针与秒针擦肩而过的几个瞬间,人和人的关系全靠距离和时间来冷冻保鲜,所以当那男生问她可不可以和他在一起,她心里除了退缩,没有别的想法。

    后来碰到葛霄,汤雨繁意识到初中那段暗恋还远远称不上是“初恋”。

    原来真正亲近一个人的时候,付出和迁就这两个词也会偏向褒义一点点,每天会想和他多说两句话,会希望回家的那段路再长一点、再长一点。

    初恋是鲜活的临期品,喜欢也不再是在瞬间里找心动,不再局限于衣领或粉笔字,拽着那一点悸动不撒手,而是和他消磨过每一个分针与秒针、时针与分针相遇的瞬间,足以将它们堆起来,堆过小山,堆过河流,堆到太阳那么高。

    她喜欢他这个人,他的全部——裤子上的猫毛、小拇指第二指节的茧、说话时总是看着她的眼睛、温柔的体贴的笨拙的讲道理总是讲不通的赖床死活不愿意起来的。

    全部的、完整的他,只要是他,所有所有,她都好喜欢。

    这些都是葛霄教会她的,好在她还不算太笨。

    对门邻居的防盗门砰一声响,汤雨繁这才回过神来。

    葛霄还在写试题,那么一大只趴在矮茶几上,认认真真地拿橡皮擦辅助线,背影难得安静。他骨头架子大,身上肉不多,却并不显得很瘦。

    她静静地注视着他。

    不得不承认的是,哪怕以后他俩真没有在一起的缘分,他也依然会是她的初恋。

    葛霄是个不可替代的、很好很好的人。

    录取的事情,除了几个朋友主动过问,汤雨繁没再告诉别人。

    八月下旬,刘建斌才得知汤翎和汤雨繁爆发过志愿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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