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
停留,嘴角勾起一丝几不可察的冷笑,随即移开视线,并未有任何言语交流,那姿态仿佛在看待一个无关紧要的失败者。

    他身边坐着那位闻名已久的王律师——金丝眼镜后是一双锐利精明的眼睛,神态从容不迫,似乎对眼前的一切早已司空见惯。

    看到周瑶脸上的伤,眼神里没有半分惊讶,只有一种职业性的冷静评估,显然对案情细节了如指掌,并且准备好了应对策略。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法官身着黑袍,神情肃穆地步入法庭,宣布开庭。

    庭审按照法定程序展开。法官首先确认双方身份,然后进入证据交换和质证环节。

    张律师作为周瑶的代理律师,沉稳地起身,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基于被告吴林存在重大过错(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实施家庭暴力),主张周瑶应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要求吴林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张律师的陈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对方过错。随后,轮到被告方答辩。

    吴林的金牌律师王律师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推了推眼镜,开始了他的辩护。他的语速平缓,用词却极为精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自信:

    “法官大人,我方当事人同意离婚。” 他首先抛出共识点,显得通情达理,但紧接着话锋一转,“然而,我方坚决否认原告方提出的全部指控。关于所谓‘婚内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我方当事人承认确有一非婚生子,但这属于个人情感过失,与原告长期忽视家庭、性格强势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直接关系,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大过错’以至于影响财产分割。”

    他完全避重就轻,将严重的不忠行为淡化为普通的“情感过失”。

    “至于原告指控的‘恶意转移财产’,更是无稽之谈。” 王律师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摞材料,“我方当事人名下资产清晰可查,并无异常变动。而原告所指的几处房产、车辆等,均属于吴林先生基于抚养非婚生子的需要,进行的合法、合理的赠予或消费行为,符合人之常情。相反,我方在审计中发现,原告周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其担任公司设计总监的职务之便,存在多笔资金流向不明的问题,我们有理由怀疑其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相关证据已提交法庭,请求法庭明察。”

    这是典型的反咬一口,试图将水搅浑。

    最后,谈到最关键的家庭暴力指控。王律师的目光扫过周瑶脸上的伤,语气带着一种刻意的“理性”分析:

    “关于原告声称遭受家庭暴力,并展示其身体伤痕。首先,对于原告受伤,我方表示遗憾。但需要向法庭说明的是,事发当晚,双方因离婚及财产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原告情绪异常激动,先有言语挑衅和肢体推搡行为,我的当事人吴林先生是在遭受持续攻击、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的自卫,过程中可能发生了肢体碰撞,导致原告不慎受伤。这完全是一起偶发的、双方均有过错的冲突事件,绝非单方面的家庭暴力。原告方刻意夸大事实,企图利用伤痕博取同情,误导法庭判断。”

    他将暴力行为扭曲成了“互殴”和“自卫”,甚至暗示周瑶是过错方。

    吴林在一旁听着,微微颔首,脸上露出一副“事实正是如此”的表情。

    面对对方颠倒黑白的答辩,周瑶的心紧紧揪起,但她强迫自己保持冷静,相信张律师的准备。她知道,真正的较量,现在才刚刚开始,而她手中的证据,将是击碎这些谎言的最有力武器。法庭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了,所有人都等待着原告方如何回应这场犀利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