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节
的蓝星海洋新公约方向努力。

    除了航行自由,我们还要鼓吹包括公海上空的飞越自由、捕鱼自由、科学研究自由以及水下的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这条守则,我认为可以叫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既然我们有能力自由航行,那么推动这样一个国际法条约就势在必行。”

    “秦级核潜艇作为我们第一艘自由航行的舰艇做出榜样后,以后每一艘入列的核潜艇,我希望都能有一次长途的航行来记念首航和验收合格,没有跨越两个大洋的考验,对于我们的核潜艇来说是不合格的。”

    “我们需要这么钢吗?我们现在提出新公约,恐怕没有多少国家会响应,毕竟现在能够保住自己领海的国家都不多,更不用说去公海自由航行了。”叶参谋还是有些迟疑。

    现在公布环球航行已经很高调了,如果再借著这个热点开始提出一个新的海洋公约,外部难免解读为东大开始膨胀。

    “没关系,我们先提出来,只要是合理的,我相信慢慢就能得到多数国家的赞同。”任重不以为意,一个公约的形成,说不定要持续几十年的争吵,但是那又如何?

    只要有了草案的条约,哪怕没有批准,在我们有能力条件下,就等于有了一个大义在手。

    凭什么自由航行的定义要别人来定义?

    今天,我们既然有了定义守则的实力,那么我们就应该有这样的勇气站起来!

    现在的东大已经具备了掀桌子的能力,那么就没有必要老老实实坐在桌子上吃亏!

    就像现在一样。

    刘文胜将诺福克号直接干废,现在还等于间接承认了就是自己干的,但是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