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节
期原来这么长。

    不过好在,从此以后,就不需要考虑坦克项目的保密问题了。13.2毫米的重机枪都立项了,干脆一鼓作气再多搞点技术储备,把20毫米机炮也弄出来。

    于是,鲁路修就趁热打铁和DWM公司的人又商量了一下,但他们对这个项目不感兴趣,而且主动指点鲁路修另请高明,让他找克虏伯的人搞定。

    DWM公司在炮弹领域没什么技术积累,更别说造炮本身。而且炮弹相比于枪弹,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格不容易统一。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都是57毫米长度的。但105毫米口径的炮弹,长度却可能有很多种,加农炮榴弹炮滑膛炮用的炮弹都不一样长,发射药包也都不一样。

    既然没那么高的标准化要求,找克虏伯再下个单立个项,单开一条新的小口径火炮产线,也不算费事。

    谈妥大口径机枪立项后的次日,鲁路修就单独了找了克虏伯留在布拉格的技术负责人,也就是之前帮坦克项目定制57毫米16倍径短管炮的那位工程师,跟他了解一下研发20毫米机炮的难度。

    对方听了之后,只是稍微想了一想,就表示这个事情难度不算很大,但关键是条约和法律障碍:

    “鲁路修准将,我想您可能不太了解相关的国际条约。全球各大造炮巨头都知道,早在1868年12月11日,世界主要大国就签订了《圣彼得堡宣言》,禁止1磅以下的枪炮弹丸装填爆破性或燃烧性装药。

    这个条约的本意是避免使用爆炸性枪弹射杀人员,造成残虐不人道的后果。所以各国工程师们核算后确定:允许装填炸药的最小口径炮弹,只能做到37毫米。这也是帝国37毫米战防炮的出处,否则谁会选一个这么奇怪的口径?

    现在如果为了直瞄射击穿透敌人的早期坦克,造一种20毫米口径左右的炮弹,那绝对会违反《圣彼得堡宣言》的,这么重大的事情,没有帝国外交相关部门点头,我们可不敢乱来。”

    鲁路修听得一愣,他之前都没关注过这些条约,他只知道各国都禁止使用达姆弹之类的射入人体后膨胀破裂的弹头。

    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个奇葩的《圣彼得堡宣言》存在。

    但这玩意儿,后世应该是自然而然就名存实亡了吧?否则一战后那一堆的20毫米机炮都是怎么出现的?

    大洋彼岸的丑国人,最早的中口径多联装防空炮,也是28毫米的“芝加哥钢琴”,那玩意儿肯定也是违反《圣彼得堡宣言》的。

    所以认真思考之后,鲁路修也大胆推测出一个结论:肯定是因为一战时出现了飞机和坦克,战后各国都需要打新式战机和薄皮坦克的小口径火炮,也就渐渐把《圣彼得堡宣言》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后世网上有很多一知半解的网民,经常把一些杂糅的国际条约知识牵强附会,说什么“打伞兵就准备上军事法庭吧”或者是“高炮放平、军事法庭”。

    实际上哪有这样的条款,相关国际条约只是禁止射杀空中的无武装跳伞飞行员,可没说禁止射杀伞兵。无武装飞行员是算作失去战斗力的准战俘的,打飞行员可以类推为杀俘。但伞兵就是为了落地后来杀人的,先下手为强把伞兵在空中击毙完全没问题。

    至于“高炮放平、军事法庭”的谣言,其实也只是早期各国事实上废弃《圣彼得堡宣言》时的一个变体。

    因为当时很多国家遵循“立法意图解释”,认为《圣彼得堡宣言》“禁止1磅以下小弹丸装爆炸药”,核心立法意图是“避免爆炸性子弹射人过于残忍”,应该跟《99年海牙公约》禁止达姆弹是同一个目的。

    所以各国也就推而广之,认为“既然现在要为了打坦克和飞机,而制造37毫米口径以下的微型火炮,只要不是用来直接打人员目标,而是专注于射飞机和坦克,那就不算违反条约的精神内核”。

    想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后,鲁路修便建议克虏伯公司放开思想包袱。

    当然他知道,这么大的事情,涉嫌到是否违反国际条约,和克虏伯下面的相关技术负责人聊已经没用了,对方没这个权限做决策。

    所以鲁路修就直接挂了一个电话去埃森,让人找古斯塔夫.克虏伯本人接电话。

    接通之后,鲁路修直截了当把自己的建议说了一遍:“古斯塔夫先生,我记得您之前和我谈过一项合作,我为克虏伯持续提供优质电炉炮钢的解决方案,

    贵公司则与我的炼钢厂合资,一起研发和制造未来的140毫米高平两用舰炮。我现在有个想法,希望贵公司向我们双方的合资公司注入更多资源,并派来专门的研发团队,我们一起搞20毫米口径的防空和反坦克机炮。

    我对这种新武器的要求,就是发射时的瞄准/转向灵活性最好和重机枪一样灵活,别的都无所谓。目前的7.92毫米机枪弹,对于敌人新出现的飞机毁伤效果已经越来越差了,很难再靠蒙中三五发小口径机枪子弹就击落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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