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时日头正烈,见屋檐下躺着个人,林秋成加快步子,见江轩身着的绀青麻衣早洗得褪成蓝灰色,横腰束了根粗布条,勾勒出略显单薄的腰背。
他头上木簪松动,几缕墨发散落下来垂在肩头,双目微闭,唇色正常,若不是脸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倒真像在哪儿闭关养神。
江轩哪里都好。是他林秋成,是他对不住人。
自原身哥哥林知岁成亲之后,便在隔壁后山上又建了两间房,兄弟二人算分了家。
然七年前,原身哥哥北上贩卖茶叶途中,遭盗贼窃了性命,回来时连全尸都没留下,而嫂子的肚子已挺得像座小山,八个月的身孕,自是不可让她受惊。
全家人的心都揪着,把话死死瞒在喉咙里。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两个月后,谎言也没留得住人,嫂子她每日以泪洗面,撑到诞下林佑后也随之去了。
那年原身刚及冠不久,怀里的林佑皱巴巴像只小猫,不足月的身子弱得风一吹就倒,是靠村头黄家母狗的奶,一口一口吊着命活下来的。
胡秀兰已鬓发斑白,抱着襁褓,总爱在灶台边念叨:“真是造孽哦,我这把老骨头,到老了还得伺候这么个小祖宗。”
话虽这么说,胡秀兰却还是尽力做了,这是她的孙子,是大儿子留在世上的最后一点念想。
可她没想到,这也会是她唯一的孙子。
若是遇上茶忙时,胡秀兰不仅要忙着洗衣做饭,还要种菜淋粪,腰累得直不起,两人哪顾得上这随时哭闹的小孩。
好在同年,江轩孤身一人自北下来流浪,被原身收留在茶园做工。
江轩为人温润,给大户公子当过伴读,会做饭洗衣,写得一手漂亮字,偶尔还能吟几首诗,哪怕是不会的,学得也快。
只可惜命运多舛,因战乱被迫流落。
林佑摇摇晃晃学走路时,是江轩蹲在地上张开双臂;牙牙学语喊出第一个“轩”字时,也是江轩红了眼眶。
一来二去,不知是谁先越了界,两人竟好上了。
胡秀兰也是在这时,不愿同他们同住一屋,搬到了林知岁的家里。
直到三年前,他猝不及防地闯入这具身体,面对江轩眼里那汪盛着原身影子的温柔,他像个误入他人庭院的窃贼,手足无措。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江轩对原身的爱,只好不冷不热地对付着,不知江轩是否知晓,但两人间有了隔阂,应是心知肚明。
林秋成扶起江轩,见他面色惨白,心头一颤,用手拂去额前的薄汗,转身安慰林佑:“无事,阿轩只是中暑了。”
说着,他身子一倾,双臂穿过江轩膝弯与后背,稳稳将人横腰抱起,轻放在床上,旋即轻轻一扯他腰间布带,道:“林佑,去倒碗水,再从桌子右边的抽屉拿嫩竹板来。”
林佑应声而去,阿婆常说,若有人中暑,得用一块小板在那人后颈和肩背上刮出红痧,暑气就散了,人也好了。
此刻,修仙界青山门狂风呼啸,见一白衣屹立于峰巅,周遭剑气萦绕,黑夜中乍然响起闪电撕扯开一道缝隙,妄想将那抹白也卷入吞噬。
一道惊雷自峭壁落下,轰然怪石耸立,山月与之同奏,白衣飞舞,绛春影随,流光溢彩。
一人一天,毫无胜算可言。
九天雷动,道道又道道,白衣所行处皆见血,无数血雨汇成涓涓细流,再聚成一洼一池。
绛春剑于一声闷雷里折损。
疼……好疼……
他浑身血痕交错,从皮肉骨头再到经脉丹田,里里外外疼得他想死。
他睁不开眼,身体一轻,腾空而起,识海一片混沌。
江轩的意识在迷蒙中浮沉,眼前渐渐透出些微光,一团模糊的人影正俯身靠近,腰间的衣衫忽然一松,带着凉意的风扫过汗湿肌肤,那触感陌生又突兀。
他看不见那人是谁,只凭着本能,左手猛地横挥出去,浑身止不住发抖。
林秋成大惊,抚着自己微微红肿的左脸,从未想过平日以温善代名的江轩,竟然打了他一巴掌。
人还这般虚弱,打人却如此带劲。
片刻惊愕过后,他还是动了怒意,自己好歹也是一堂堂彪形汉子,竟在孩子面前蒙受如此耻辱,叫他颜面何存,挽起衣袖的小臂不禁青筋分明。
“阿轩!”
林佑惊呼一声,两手死死环抱住林秋成健硕的臂膀,小小的身子抖个不停,却硬是挡在了两人中间。
虽不知阿轩为何要动手伤人,但朝夕相处的日常让他下意识护着江轩,不让林秋成再逾越半点身子过来,又哭道:“舅舅!阿轩定是烧糊涂了,不是故意的!”
小孩的身体挡在身前,床上的人瑟瑟发抖,虚弱至极。
林秋成心想,若此时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