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节
    但他的面庞,比哭还难看!

    “所以你们会保我吗?”

    “看你的诚意。”

    “我把《神奇四侠》的合同带来了,虽然只是复印件。”

    “Okay,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诚意。”

    伯曼笑着打了个响指,“你放心,我会如实的向老板上报这一切的。”

    在伯曼话音落下的瞬间,艾辛格也用力的吸了一口气。

    深深的看了对方一眼,起身,离开了海滨包厢。

    约摸五分钟后,他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重新出现。

    当着伯曼的面解开密码锁,取出指肚厚的文件。

    那是康斯坦丁与克里斯哥伦布签的《神奇四侠》开发协议。

    具体细则是这样的:

    1、从2003年12月1日起,康斯坦丁将正式的聘请哥伦布担任《神奇四侠》电影的制片人与编剧,双方将以平等的地位一同开发《神奇四侠》这个IP。

    2、在开发项目时,哥伦布要尽职尽责的为电影服务,实际拍摄期间,哥伦布可以不驻场,但他必须指派执行制片进组监督,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3、康斯坦丁对电影成本和电影票房有着一定要求。

    成本方面,康斯坦丁希望制片费用不超过一个亿;

    票房方面,康斯坦丁希望全球票房能有四亿保底;

    如若一切顺利,那么哥伦布将收获电影全系收入的10%作为报酬。

    如若不顺,制片费用超支或者全球票房不及预期,那么只要项目能从票房上收回成本,最粗暴的计算方式就是制片费用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哥伦布便依旧可以收获电影全系收入的8%作为报酬,可如果制片费用超出全球票房的三分之一?

    那他的报酬将直线缩水,为电影全系收入的5%。

    然后,以上这些仅属制片分红。

    编剧方面,哥伦布依旧能拿走500万美金的报酬。

    4、《神奇四侠》的理论开发时长不得超过三年,也就是电影必须在2006年11月30日之前上映,如若是制作问题导致电影没有如期上映,那么作为项目的制作主管,哥伦布需要向康斯坦丁赔付4000万美元,作为康斯坦丁的损失,如若是其他问题导致电影没有如期上映,例如康斯坦丁搞不定审查,那么康斯坦丁将赔付哥伦布4000万美元,以作哥伦布的损失。

    5、《神奇四侠》正式立项后不得轻易取消,如若康斯坦丁对项目的支持一切正常,例如资金按时到位,并给予哥伦布一切制片权力,那么哥伦布想要离组必须赔付康斯坦丁2000万美元,如若康斯坦丁无法在有效时间内给与资金支持,或者制片上给了阻碍,那么哥伦布便获得自由离组权,且康斯坦丁需要赔付哥伦布2000万美元。

    6、在制作《神奇四侠》时,康斯坦丁可以向其他制片厂寻求合作,但合作协议里的权力分配不得高于康斯坦丁与哥伦布的约定,康斯坦丁可以委托其他制片厂发行电影,但因此产生的发行延期属于康斯坦丁一方的责任,如若电影没有如期上映,康斯坦丁也是要向哥伦布赔付违约损失的,也就是上头约定的4000万美元。

    7、其他意外情况的违约金另行约定。

    ‘……’

    这是一个非常制式的合同。

    圈子里的合作开发协议基本上都是这么签的。

    没有坑。

    呃……艾辛格的选择其实很简单啊,就算他早已知晓,自己可能被默多克盯上了,他也不会为了自救而在哥伦布的面前耍花招,原因也纯粹:

    一来,那是哥伦布乃是圈中老人,人家又不是傻逼,你给他设套他会看不出来吗?

    如果他从合同里看出了问题,不合作了,那艾辛格就麻了。

    因为这么一弄后,他在默多克那儿的价值便会瞬间归零嘛。

    这不是一件好事啊。

    当你被资本盯上后,但凡敢挣扎,那资本都会认为你是在挑衅。

    二来,那是艾辛格惹不起默多克,难道他就惹得起斯皮尔伯格了吗?

    十年前,他敢戏耍漫威,为啥不敢戏耍哥伦布?

    那不就是因为哥伦布的老师牛逼吗!

    又或者说他老师的爹厉害啊!

    斯皮尔伯格的老爹曾是美国无线电公司的高级研究员。

    美国无线电公司是美国电子工业的创新发源地,电视机、显像管、录放影机、音响、通讯产品的专利基本上都出自那儿,当年最巅峰时,那是通用电气、西屋电气、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联合果品公司的专利供给方,当然,因为太牛逼了,所以被拆了。

    而斯皮尔伯格他爹在那里是做啥的呢?

    研究无线电制导的。

    嗯,就是导弹里的无线制导。

    他爹的项目组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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