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尸
    “欧冬漫小姐,你愿意嫁给逄浪先生吗,无论今后富贵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一生一世忠贞不渝?”

    “我愿意。”

    记忆中,那也是一个浪漫的冬天,在蓝色的海边,气球与泡泡在阳光中漂浮,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笑脸盈盈地穿过被鲜花簇拥的草坪,四周宾客为他们喝彩,一道耀眼的光芒打上她的无名指,举着戒指的新郎深情下跪,教堂钟声响起,牧师为他们献上神圣的祝祷词。

    那天,很温暖,是那年冬天最暖和的一天。

    不过三年之久,新娘还是那个新娘,新郎却不再是那个新郎了。

    一生一世忠贞不渝吗?

    其实,欧冬漫根本不喜欢牧师证婚这个环节,什么山盟海誓、海誓山盟,她统统不信,承诺都是虚妄的,只有傻子才会当真,她是一个精致于现实的人,要不要去做一件事,只需要衡量能不能给她带来快乐,快乐就足够了。

    比如,在今天与凌捷举办一场婚典。

    这个决定,自然是不被很多人理解的,甚至出现了很多质疑声与反对声。

    根本原因是,她的前夫或者说亡夫去世才六个多月。

    太快了,未免彰显薄情。

    但是情?

    她与逄浪还有爱情吗?

    “逝者已逝,他要是在天有灵对我不满,大可以把我抓回去啊。”

    “既然叔叔伯伯们这么有情有义,不如把公司股份都还给我,也好表示对我这个未亡人的关怀。”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而来找她算账的这些自诩名流的亲戚们,闻言,纷纷面红耳赤,坐都坐不住,什么豪门体面,撕开伪装都是恶心的蠕虫。

    “欧冬漫,你记着,没有逄浪你什么都不是!”

    “拿着那十个亿赶紧滚,滚出我们逄家!”

    “你这种女人,根本不配进我们逄家的门!”

    “你也就是命好,小心日后遭报应!”

    命好?欧冬漫冷嗤,她要是命好,怎么会一出生就没爹没娘呢?

    她就是有所图谋,有所算计,但那又怎样,嫁给逄浪的三年里,她可是举步维艰,如履薄冰,甚至可以说是谨小慎微地扮演好他妻子的角色,她自认问心无愧。

    如今他都死了,难得她还要为他守一辈子节吗?

    天荒地老,地久长天,他倒是有命活啊。

    害得她年纪轻轻就被称为“寡妇”,要说谁欠谁,那也是他逄浪欠她欧冬漫。

    死男人,好端端的去什么游轮旅行,活该最后连尸体都捞不上来,她为他搞个“衣冠冢”都算她仁至义尽。

    小木屋里缓缓传来缠绵甜蜜的调子,钢琴师已经弹奏了,欧冬漫恍然抬起头,这亦是一个灿烂的晴天。

    阳光明媚,花廊里生机勃勃,纯白的纱幔随风荡起,交缠在一起难舍难分,像一对痴情的鸟儿。

    泡泡机在悠悠地工作,走在草坪上,空气里都是梦幻的色彩。

    有小孩子追逐着奔跑。

    bg时响起,“全世界还有谁,比我们还绝配,我应该去爱你,不浪费能幸福的机会~”

    欧冬漫理好思绪,露出标准的笑容,踩着高跟鞋向化妆室走去,午宴即将开始。

    上一次结婚的时候,是逄浪亲自选定的婚纱,缀满珍珠的巴洛克风宫廷婚纱,大拖尾,满天星长头纱,还有厚重的王冠,硬生生将她打造成了一个精致的王室公主,具体几个w她忘了,但是奢华归奢华,说到底她不喜欢。

    她压根不喜欢这种风格。

    逄浪的眼光就是很俗气,他就喜欢她浑身穿金戴银的样子,因为这样代表着他把她养的很好。

    欧冬漫也不是不喜欢钱,她对包包很痴迷,但她就是欣赏不来逄浪的审美。

    那些首饰戴着太重了,摘来摘去的还麻烦,远不如豪华大别墅、豪车让她动心。

    但是压根是不会在意她的想法的,正如当时,她让他不要去那轮船游行,陪她去埃及看金字塔,他不肯,所以……

    都是天意。

    还是凌捷好。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完全全地臣服于她。

    欧冬漫弯唇,新郎官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她面前,年轻帅气,朝气蓬勃,就是落魄也盖不住那风光霁月的气质。

    这才是她喜欢的类型,比那斯文败类好太多了。

    “凌捷,我有点累了。”欧冬漫双头搭在下颌处,乌眸直勾勾地盯着他。

    少年立马会意,走到她身后,温柔道:“漫漫,我给你捏捏肩膀,小腿要锤吗?”

    化妆师识趣地走了,还不忘带上门。

    要是凌捷一点心机没有,欧冬漫也不可能信。

    时间会让人成长,她可一眼就看到了,那西装分明是故意不打领带,不扣扣子,性感的喉结明晃晃地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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