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有黑暗拒之门外,创造出一个只有爱、希望和温暖的阳光的世界。
我的意识慢慢回到现实,静静地和他对视。他的眼睛像蔚蓝的大海,永远那么温和,那么坚定,仿佛注定要带我脱离生之苦海,去往真正的极乐之地。
“您真是个很温柔的人啊。”我说。
他却没有接我的话,而是郑重地捧着我的手:“凌一,你还好吗?不要勉强自己。凌一,这不是你的错,没有拿到许可只是因为鹰先生品行恶劣,故意刁难。你千万不要往心里去。我帮助你,也不是因为这是什么人的命令,我只是觉得,你不该被如此对待。因为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
简直像童话中的骑士。
我被这个想法逗乐了。凌一啊凌一,都叫你少看些言情小说,连骑士都出来了。你都这么大了,真不嫌丢人呀。
胸口沉闷闷的,我慢慢地抽回手,自认为潇洒地一笑:“嘿,真没事,这算什么呀,我大学还天天挂科呢,我都不觉得什么,这点小事简直像那个什么……九牛一毛。”
他微微垂下眼帘,睫毛在大理石般洁白的脸上投下淡青色的阴影:“这话听起来可不像没事的样子。”
我尴尬地打了个哈哈,却听见他又说:“让你不安并非我的本意。如果还走得动的话,走吧,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儿呢?我又将到何处呢?我好像一直在这样流浪,从一个人的手心到另一个人的肩膀,更远一些,就是从一个人的臂弯到举目无亲的异乡。只有流浪,只有这一个词贯穿了我的命运,船只在苦海中飘摇,答案书写在风中。但今天,我的手心贴着他的掌心,我却奇异地没有觉得彷徨,只是顺着生物的本能,默默地和他走下去。
六月的下午,阳光像融化的白蜡,黏稠地滴在柏油路上。他牵着我的手,走在林荫道蒸腾的热气里。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一直延伸到人行道尽头。我们走过反复投影同一句台词的大厦,走过滚烫的空调机风口,走过寂静的山野小路。
我们会走到哪里去呢。
走到没有霓虹灯、车、和大楼的玻璃窗的地方去。
那又在哪儿呢。
在这个世界的心脏。
很酷的说法呢,我还以为要走到没有人的白垩纪。
我们一人一句地随意接下去。车水马龙,行人如织。荧屏上的金发女郎一遍遍涂上殷红的唇彩,蝉声停泊在炽热的空气里。我们走了很久,影子在脚底分分合合。岁月剥蚀了旧墙上“我们终会重逢”的红色标语,时间让玛丽莲·梦露的海报也失去颜色。我们走啊走,终于,这些都消失在世界尽头。
他说,到了。
我下意识去看他的面容。他生得白皙,长时间的漫步只让他略微出了一点薄汗。他的耳边染上一层绯红,仿佛可以看到细薄皮肤内正在跳动的青色血管。奇怪,明明走了那么远的路,他却从来不会像我这样狼狈。
他似有所感地回过头来,我立刻别开视线,满不在乎地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同样在太阳底下,有的人的卷发正熠熠生辉,有的人的刘海大概已经成了二维码。该不会是某人算计好的吧?”
他微微一笑:“啊,凌一要埋怨我了。真抱歉呀,让你走了这么久的路。只是这里太过特殊了,我希望能这样抵达,不用术法,不靠代步,以最朴实的方式真实地触碰它的心脏。要是下次有幸邀请凌一,我一定会把代步工具准备好的。只希望凌一可别嫌弃我土气。”
“怎么会呢,能盼得数学大人大驾光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学着他的语气说。
我们笑了一阵。他止住笑,犹豫着开口,“再说这里,我带凌一来这里,只是觉得……它不应该被人们遗忘。至少,不该在今天。”
“走吧。”他轻轻叹了口气。
我深吸一口气,走向这片寂静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