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释,不能解释的是货车里的东西。
我来X市是十月,退租的房子我住了大半年。在这一次之前,我辗转了多个住所,其中收拾得最轻松的是我毕业之后那一个月住的房子。
因为那是我和宣衡曾经同居的地方。
他有研究生宿舍,那是他特意给我租的房子。因为我要练琴,但宿舍会扰民。
那栋房子租到了毕业后一个月,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但我实在没地方去,只能一边厚着脸皮呆在那里一边焦头烂额地找工作和新住处。
找到之后我立刻就搬走了,临走的时候几乎把里面所有的非必需物品留给了房东。
我以为房东把它们都处理掉了。
直到我此时此刻在这辆货车里看到它们。
我买的乱七八糟的纸质书,我养的多肉盆栽,我堆在书房的、厚厚的积灰的废稿,还有——
“你的吉他给你修好了。”宣衡看了眼表,“运回你住的地方还是放我这?”
他顿了顿:“我的建议是放我这。”
“这样之后你搬过来。”他看着我,平静地道,“想弹琴的时候会方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