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庄人爱惜土地,官府衙役们来征地建造时与村民们发生了争执;事情闹得很大,以至于新县令大人亲自出面。
老爷子算是进过京见过大世面的人,但这也是头一次见到出门排场那么大的县令。
白金华帐熠熠生辉,珠玉大链叮当作响,县令大人一袭广袖银袍,飘飘乎如神仙降世,着实吸引了顺庄大部分未嫁女娃的芳心。
大人衣袖一挥,言辞振振:“各位乡亲,帝皇神是九重天上飞升的新神,祂全知全能,是众神的领袖与楷模!信奉祂,你们将获得至高的福报。”
他的声音有着令人信服的魔力,加上实在俊秀的容貌,这场争斗迅速草草结束;帝皇神祠很快建造完毕。
“起初用来祭拜帝皇神的祭品,只是家家户户常见的牺牲,后来官府来人分发肉米,指定必用肉米给神上供。 ”
肉米蒸熟后有一股奇异的芬香,没有人能够抗拒它的香味;有胆大馋嘴的人偷吃了肉米,第二日竟离奇消失。
可县衙非但没有人追查,反而对各村各乡发布了告示:偷吃新神祭米者,将天降惩罚。
海平霖问:“什么惩罚?”
“还能有什么惩罚?”老爷子苦笑,“你们不都亲眼看到了吗?”
自然是变成无知无觉的饿鬼。
但这到底是个怎么种出来的东西,吃一口就能将人变成怪物?
仿佛是看穿了海平霖的想法,老爷子摆摆手,接着说:“肉米源源不断,孩子越来越少;用孩子的血肉种植肉米,梨县人称之为人皮稻。”
即使早已猜到,但在亲耳听到时,海平霖还是感到一阵恶寒,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们最开始抓狗种稻,不满足,最后竟用孩子的血肉来...”老爷子的手在抖,“梨县的官员和富人都认为,以孩童的血肉滋养出的人皮稻米最为佳品,可治百病,益寿延年。”
海平霖强行平复住恶心的感觉,疑惑道:“他们吃肉米,难道不会变成饿鬼吗?”
老爷子拍了拍她的肩膀:“傻孩子,肉米只是他们的药引,真正大滋大补的药材,都要比肉米更加难得与珍贵。”
海平霖突然想起阿措说过的,乳猪肉最好吃;可能在梨县的权贵们眼中,鲜嫩稚弱的孩童亦是如此。
富贵和贫穷之间,相差的从来都不是金钱之丰寡;穷人是无尽资源,是血肉稻田,是无法挣脱命运的蝼蚁飞虫。
“柱子,娟娃,玲娃,之前失踪的那些狗和孩子,都是他们用来养肉米的容器。”阿措脸色通红,双拳攥得极紧,“打着拜神的名号,大行畜生之事,这群败类!”
“所以...”海平霖目光沉重,“除非找到我阿爹的法子,否则玲娃就没救了。”
“不。”老爷子却说,“还有希望。”
橙红色的烛光映照在老爷子浑浊而坚韧的眼睛里,他双眼如同明灯,好似可照亮前路。
阿措惊讶一愣,海平霖洗耳恭听。
“他们并不是打着拜神的旗号行苟且之事,而是那位全知全能的帝皇神,真的以肉米为食;他们只是捡了一点神迹,就能飞黄腾达,长命百岁。”
“那天,明娃从梨县回来的那天。”老爷子指了指老屋门口,“就在那个地方,明娃留下了这个,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老爷子颤抖着手从贴身的怀里取出一包红布,红布包得极严实,里三层外三层;层层剥开,一方玉玦呈现在众人面前。
墨玉浓黑无暇,晶莹剔透;搭眼便可知是极其华贵之物,价值可抵一城。
阿措和海平霖当场就看呆了。
“除了那句古怪的奇花之语,明娃带回的唯有这个。”老爷子将玉玦递到阿措手里,“我现把它交给你。”
阿措双手托着,问:“爷爷,这是什么玉?”
老爷子回答:“我也不知,但是我见过它,县衙来人建帝皇神祠时,这东西是雕塑神像的材料,而且县令大人的玉佩也是这种材质。”
用这样温润上品的墨玉做神像,梨县官府真是下了血本。
这么高贵的神祠里竟然居住着饿鬼,神明与鬼怪混杂糟乱,想来真是无理。
老爷子身体很是虚弱,说这么多话耗费了他大量体力,此刻粗重大喘:“明娃回来时满身是伤,但这东西却被完好保存下来,我想它一定是极重要的物件。”
阿措郑重地将红布包塞进怀里,问道:“俺明叔变成饿鬼,也是因为吃了肉米受到惩罚了吗?”
“不。”老爷子竟摇摇头,“他没有吃。”
海平霖一愣。
阿措没想到,神色微愕。
老爷子笃定道:“作为父亲,我了解明娃,他不会吃那肉米。”
海平霖和阿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