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今天李家儿子要成亲了。”
“他那个病怏怏独生儿子?”
“对,不知是哪家的闺女这么倒霉。”
“叶家,金狮巷锦泰金铺的大小姐,听说是指腹为婚。”
一大清早,喧闹的唢呐声就把整个邕城吵醒了,漫天细雨飘飘,无声无息地落着,和这喜庆的气氛很不适应,但却并不影响这屋里每一个忙活着的人的心情。婚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神圣的仪式是对家族的尊重,也是双方的体面。
大厅里的红绸子像活过来似的,顺着檀木柱子缠上去,在梁上打了个饱满的结。正中的八仙桌铺着大红缎面桌布,绣着金线鸳鸯,桌腿却包着铜皮,蹭得锃亮。桌上摆着锡制的果盘,堆着蜜饯、云片糕和红皮花生,盘子边搭着银质的小叉子,旁边却并排放着青瓷茶杯,桌角立着只黄铜暖壶,壶身上刻的“百年好合”。
李义站在大厅的主台前,仔细地看着眼前的布置。今天是爱子李戈娶妻的日子,而他未来的妻子又是自己好兄弟的女儿。李戈天生体弱多病,自己的兄弟不嫌弃,信守承诺地把女儿嫁过来,李义怎么不感恩呢。所以,他倾尽家财,隆重地操办这场婚礼。
“老爷。”管家黄钊朝满脸喜气的朝李义走来,“接亲的轿子已出发了,雨也停了。”
“俗话说,春雨贵如油,李老爷是取了媳妇自带财啊。恭喜恭喜!”一旁的族人应和着。
“谢谢!谢谢!请移步侧厅喝茶,我们慢慢等”李老爷一边作揖感谢,一边带着众人往侧厅走去。
细雨把街面上的青石,青石缝中的小草,路边的树叶都变成了琴师手中的琵琶,细细飞扬的雨丝像是无数轻柔的手指,弹奏着这个春天里邕城梦幻神奇。
接新的队伍在雨水清洗过的街道上行走,新郞坐在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里,车后跟着一队身着红褂子的挑夫,挑着一担担的装笼,朝金狮巷的方向挪动,所经之处,唢呐声、鞭炮响,炸得沿路的民众纷纷探出头来观礼。
金狮巷是邕城最有名的打金一条街,是新华主街延伸出来一条小巷,叶明礼的锦泰金铺就在金狮巷里。
叶明礼是广东南海人。早年离开父母坐船来邕城,那时他是一个小金匠,读过几年书,不但有手艺,而且有头脑。到邕城就在金狮巷里开一个小金铺,经过几年经营,成为当地的小有名气的老板。和李义的渊缘源于刚来的那几年,人生地不熟,常被当地的恶霸欺负,幸好有李义出手相助,才得以脱身,年轻时认下的兄弟,所以当时也结下了娃娃亲,但是李戈的身体越来越差,好几次李义提出退亲,都被他拒绝了,人不能不守道义不是。
叶明礼在大厅里来回的踱着步,正中央的八仙桌擦得锃亮,紫檀木的纹理在喜庆的灯光下闪闪发光,像被冻住的水波,泛着金丝光泽。
仆人们进进出出,各自在忙,清点着嫁装的,装箱的,在担架上扎上红绸的,因为下雨,原本放在院子的回礼被排满在大厅的两侧。
叶明礼向正写礼单的管家赵东走去:“赵管家,安排厨房煮碗面条。”
“老爷,您是饿了吗?”赵东放下手中的笔。
“等下姑爷来了,先让他们小夫妻一起吃碗面,给个脸面给姑爷,也预示着他们情谊面长。”
“好的,老爷。”赵东走进厨房安排去了。
其实,这也是叶明礼的关心,他知道李戈身体不好,怕仪式太烦锁,吃不消,让他们吃饱了,有精神。
安排之后,叶明礼起步向二楼女儿闺房走去。
雨后,好不容易突围的阳光洒了一点点斑驳的金点落在二楼的窗台上,二楼右手边,是大小姐叶静华的闺房。靠窗的位置摆着张梨木桌,桌角被磨得发亮,桌上摊着一本线装书,书面边缘卷了毛边,字里行间夹着一片干枯的海棠花,花瓣早已退成了暗黄色,却依然能看出曾经的鲜艳饱满。
叶静华坐在床边,耳旁纤细的秀发贴着脸,眼角微红,她低着头,一言不发,母亲则坐在床边的软凳上,拉着她的手垂泪,从小照顾她的丽姐则站在她的身旁。洁白的婚纱仍然挂在落地的衣架上,米白色的裙撑像朵半开的云,撑起三层软纱,最处层的蕾丝绣着细碎的铃兰花,领口是细巧的V型,缀着一排珍珠,灯光扫过去,珠子的光亮像穿透夜空的繁星,闪闪烁烁。
“怎么还没穿衣,接亲的队伍快到了。”叶明礼轻声地说着,看向床边孩子的母亲。“马上穿好,准备。”叶明礼的声温柔却坚定,容不得半点拒绝,随后,他走下楼。
母亲把女儿拉起来:“来,我帮你穿衣。”丽姐快速走到衣架边,小心地把婚纱取了下来,搭在手里。
婚纱从脚下往上套“来,慢慢站。”母亲的声音在身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她扶着女儿的胳膊。
静华深吸口气,脚先伸进纱摆里,冰凉的软纱蹭过脚踝,像被晨露打湿的花瓣。母亲向她说明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