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7年,红色的土地发生变化,母亲寻回丢失的肋骨,孤儿院的孩子找到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名字。

    包装精致的礼盒打开是支描了金边的昂贵钢笔。

    这是用来让他学写那个自己刚拥有不久的,陌生的名字的。

    养父板着脸,看起来很严厉,名字一笔一画的绘在纸上,要他学。可当笔杆握进手心,透着胆怯的眼睛小心翼翼地偷瞄了养父一眼,笔尖就已经习惯性地落在了左手的掌心。

    低俗的脏话歪扭的生出一半来。

    啪!

    巴掌打来得猛然,清脆又响亮,扇红了稚嫩的脸颊。

    养父教育的话语紧随其后。

    他怯生生地抬眼看向神色严厉的养父,然后像是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慌乱地将掌心里未干的墨迹,抹花成一团黑色。

    在更严厉可怕的责罚落实之前,他快速地伸出手从桌面上扒过本子,照着刚才养父教的样子,用那支昂贵的钢笔学着写下了名字。

    宋嘉誉。

    可这并非他的名字。

    没人知道他的名字真的是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是生来就孤单的人,本该给予爱给他的双亲皆死在他出生的那一年。

    一场窜天的大火,把那双容貌姣好的男女烧的面目全非,尸体都拼不全。蜷缩在摇篮里的婴儿哇哇啼哭,他还没来得及享受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滋味,就被关进了偏僻角落里的孤儿院,在圈养的方式下生存苟活了近十年。

    酷暑和深冬皆都是难熬的,长满狗尾巴草的院子里的穿堂风吹不散热气,孤儿院里的火炉火苗小,喂不饱寒意。

    学不会讨好有钱人的孩子,就只能穿着破衣烂衫躲在霉烂的被子里捉跳蚤,寻乐趣扛过饿罢了。

    直到某个雨夜前夕,他才终于翻过了孤儿院后院的红砖矮墙,滚落在地的动静惊飞了从教堂飞来的白鸽。

    走之前,他问孤儿院里的好朋友自己该去哪儿?

    他从未离开过这里。

    不知道除了孤儿院以外的地方还有哪些。

    他只从那些带着钱到这里来的人嘴里听过些陌生的地名,他记不住。

    那个小孩睡得迷迷糊糊,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黏糊的说:“去东边的那个城区呗,听说那里什么都有,好日子一过一大把。”

    偷跑的人是逃亡,一刻都不敢停歇,生怕慢一点,就会被那个把指甲涂成鲜红的胖女人抓回去,锁进猪圈都不如的阴湿牢笼里。

    他彻夜狂奔,不过薄薄一层的鞋底子被磨出了好大的洞。一路上,有不少小石子要旅行却犯懒搭了顺风车,硌得他脚心生疼。

    终于,在天明之后,他逃离了噩梦环绕的伊甸园。

    他的脚踏进了那个东边的城区,这意味着从这一刻开始,他除了一身的破衣裳什么都没了。不会再有人喂他快要发臭的食物,也不会再有仪表堂堂的政客借资助为由对他动手动脚。

    从这一刻起,他才真正的是个人。

    一颗年幼的心期待着“好日子一过一大把”。

    可看似文明的城市实则却是另一个深渊。

    这座城叫淞海。

    这里并非善存地,这里的每一幢高楼都充斥着冷眼,这里会逼迫着不过十来岁的孩童趴在街边同野狗抢食,因为流浪的人不想被饿死。

    这里只收留活着的。

    不过好在老天爷开始偏心他,让他在饥寒里挣扎的第二个夜晚就遇到了宋先生。

    前一夜的暴雨打落了整条街的玉兰花,宋先生的车碾过满地碎玉,停在了他的面前。

    他认定给了他两口吃食的宋先生是好人,像摇尾祈求的小狗一般,一双亮晶晶的眼死盯着宋先生。宋先生似乎是为了什么才到这里来,最后将他带回家收为养子,并把早逝的儿子的名字赠予他。

    孤儿院里的小孩自此有了名字。

    初次见面,宋先生的妻子和女儿都对这个长相清秀、性格绵软温和的男孩儿表示喜欢,尤其是女儿宋欣。

    虽然家里衣食无忧,生活更是要比寻常家庭更为优越,但宋欣的心里始终有个结。

    她羡慕那些有哥哥的人。

    她也本该有哥哥的。

    只是命运弄人。上天用一场浩荡的疾病夺走了那个全世界对她最好的哥哥,这致使小姑娘的心理或多或少是不健康的。

    对于他的到来,虽很不满他抢走了哥哥的名字,也厌恶他同自己分走了父母给予的爱,但总归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哥哥回来了。

    “你叫宋嘉誉,是我哥哥。”

    初听宋欣这句话时,他还并不清楚这个妹妹的心理,他只知道自己有了家人,知道自己有了名字也有了家。

    在宋家三年,满身泥泞会抢狗骨头的野孩子,已经被宋先生养成了温润谦良的少年。宋先生待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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