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长安
  办茶会白日相看那日,沈薇远远一望,便笃定了非他不嫁。

    谁知那陆瑾公务繁忙,没喝两口茶便走,黄昏时来接陆老夫人时,衣诀凌乱,神情淡漠,面容染血。

    沈薇与几位贵女在门口偷偷瞧,却见他提溜着一鲜血淋漓的人头扔给手下,顺手又“刺啦”一声,将不知哪儿冒出的刺客一刀劈成了两半。

    胳膊腿就这样乱飞到了沈薇面前,还在颤抖。

    她当场晕了过去,醒时说父亲要将她嫁去阎罗殿吗。

    又笃定死也不嫁。

    他的幺女还未及笄,但这可是陆瑾这根高枝,前途无可限量啊。

    百般惆怅之际,他忽想起青娘的女儿。

    听说被一乐人养在乡下,年方十七。

    沈岑见沈风禾笑得不明所以,便忽然起身,抬高声音,“你若不入嫡母名下,乐籍之女,便一生都是乐籍!”

    “乐籍之女啊......”

    沈风禾低嗬了一声,“故而父亲不肯认她,连名分都未曾给过。可父亲不知,娘早在生下我之前,就已攒够银钱自赎为良。”

    沈清婉在揭晓她的身世后,早就将青娘的往事与她说得清清楚楚。

    她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方叠得整齐的纸,双手捧着递上前。

    纸页泛黄,却依旧平整地写着“乐女何青玉,准其自赎,脱籍为良”,朱红官印清晰可辨,落款是十七年前的吴郡府衙印鉴。

    “她一生只盼着父亲能认她,却直到临终都没能等到,就因为父亲以为她是乐籍。”

    一个没有任何家世背景的三甲同进士出身,为了往上爬,如何会承认乐籍女,并娶进门。可她高高兴兴地怀着孩子回吴郡自赎,拿着文书回来时,他已然娶了亲。

    沈岑拿着纸,一股酸楚涌上心来,低声喃喃,“她竟不是......”

    沈风禾依旧笑着,“如今父亲要女儿要替妹妹出嫁,只求父亲应允两件事。”

    沈岑皱眉望她,“讲。”

    “一是亲自去将娘的坟迁回沈家族地,让她死后能有个归处,不至于孤魂在外漂泊。二是给女儿的养母置办一处小宅,让她有个安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