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织天工柏午献策,会新友君有……
思绪当中,“这终归是个风险。但我看秦柏午对于让普通人修炼的办法十分感兴趣,师兄你说,武明倩可不可以……”

    霍即的“不”字几乎要从喉咙里炸出来。但他憋住这口气,沉默了好久,回得坚定万分:

    “她自己选吧。我告诉她可能的后果,她自己选自己的路——以前也总是这样的。”

    “什么后果?”

    两人一边聊着一边回到家中,名叫“明前”的黑狗扑过来摇尾巴,司剑庸不明所以地抚摸它的脊背,抬头望着霍即。

    “和魏玦一样的后果。”霍即将狗抱起来蹭了蹭,语气却依旧十分低落,“小司,你大约不太了解朝堂之事。也对,我从不同你讲这些。”

    他笑得有些勉强:“武明倩是夏国的末代君主——我效忠的国君。

    “秦柏午说的没错,我忘不了她,所以连宠物也取了这样的名字——不过我确实也没想到还能遇见故人转世。”

    司剑庸惊得手掌猛收,把讶异的问句都拢在掌心和鼻腔,闷着咕噜了一声:“夏国国君不是男人吗?”

    “唔,明倩说过,如果救国成功,就公开自己女人的身份,当千古第一的女帝;如果失败,就用她胞兄的名字,这样罪业也是武鸣乾的——我真心想要她做千古女帝的。我从来没把这当玩笑话。”霍即靠在沙发上掰开零食喂狗,眼里有些不知来处的宠溺,“但我们失败了。”

    司剑庸嘴巴张了下,抿成一条直线,又松开。

    “要是我在……”

    霍即止住他,没有一点怪罪的意思:“都过了。知道明倩也在这里活着,活得很好,我已经非常高兴。真气修炼的事情,等秦柏午想出办法,我会把后果都告诉明倩,她自己决定是否修炼——她上辈子也没有真气,所以就算是令前世记忆复醒,也不会有什么危害。至少我还能控制风险。”

    “但魏玦就不一定了。红玉仙多强,你比我更清楚。”霍即抬起眼睛看司剑庸,“你知道‘天生天养的魔头’是怎样一种‘美誉’。”

    司剑庸沉默地点头。他从未见过红玉仙,但关于对方的故事总是跟自己相依为命,甚至他自己的恶名,也是因为红玉仙才越写越凶,越杀越戾。他没有把握能够制住复醒的红玉仙,他们不能令魏玦冒险。

    “我知道了。那等确定好,我再同他说明白就是。”他应下这件事,拿出新课本和笔记来。于是师兄弟两人秉烛补拙,此夜再没人提过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