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热浪还未涌起,魏玦下楼溜达,拎着早餐避让遛狗的人。对方不好意思地道歉,快速把狗绳拴上。
魏玦摆摆手:“现在时间还早,人少,你可以去那边的草坪上遛狗。我记得刚才看楼上的拉布拉多也已经去了。”
说完两人礼貌告别,魏玦继续进行慢走运动——遛弯走去麦当劳购入早餐的路上,他喜欢过一遍今天的知识点。不过在之前,早餐都是司剑庸代买的。等魏玦回神过来的时候,小肚子上已经有了薄薄一层肉。
这两天天气突变,前几日的炎热又被一场大雨浇灭。魏玦正好穿上高领,遮住自己越发明显的胎记。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这个——虽然自己已经没有太多小时候的印象,但是父母为数不多正经的神色,都出现在胎记发烫之后。
而胎记发烫之后的事情,他全都不记得。像是另外一个自己,在世界上短暂地活动了一阵子。
魏玦一阵恶寒,抛之脑后。要是真的有这种事情,怎么另外一个我不替我考试?
……怎么不替爸妈进公司,去面对那些未知的风险?
他脚步加快了些,因为麦当劳早餐打折券而明快的心情蒙上一层雾来。
……
“明前,别去追猫!诶呀!”
霍即照常下楼遛狗,叫“明前”的黑色土狗影子一样窜出去,追得草丛里的猫一阵飞跳。
面生的年轻人错开步子,朝他打了个招呼,两人礼貌寒暄之后错身走远。
转过转角,好几只大狗就在前面的草坪,刚才还撒欢的明前却迈着步子往回退,眼睛圆圆地看着霍即。霍即转身朝明前的视线看去,嘴里数落着:“还想追猫呢……嗯?”
他的目光落在错身而过的年轻人身上。
清晨的阳光不算热,却亮堂。年轻人匆忙的脚步一会儿就不见。
霍即眯起眼睛,他感到一种久违的违和感,是他穿越到这个身体之后的第一次。
他在这个陌生人身上看到了某个熟悉的影子——可是不应该!这样时间对不上,他是亲眼看到那人神魂俱灭的。在那之后,风云变幻,魔头都换了几番,修道的人和索命的鬼都忘了自己……活了那么久,寿终正寝,再睁眼,就来到这个世界。
按照小说里写的,自己这算是魂穿。在这边已经三十年了。若年轻人就是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位,怎么做了这么久的邻居竟然毫无察觉呢?
霍即的脑中一团乱麻,直到明前衔着绳子催促他,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无意中松了手。土狗呆呆站在路中间,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踱步过来蹭明前,引着他们到草地上去疯跑。
他想不清楚,不想了。准备等下次遇见那位年轻人再问问他便是。
霍即向来是勇往直前的性格。
……
秦柏午乔装打扮一番,趁着夜色出门——严三七今天值夜班。他看准了时间,早上还能赶回去给严三七煲汤,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他一路顺着幻形蛊的味道,从靖江区赶到中江区,双腿都快走得没知觉了,才将将赶到魏玦小区门口。
以往都靠着真气飞天遁地的秦柏午体力不支,扶着墙使劲喘气,想着,这大概就是那位“凡人”的术法无疑了——他在高架桥上转了两圈,差点没有晕死在上面。按道理说靖江区和中江区只隔了一座桥,并不算远,可就是这座桥,让秦柏午昏头转向,险些放弃计划。
行百里者半九十。他这样给自己打气:灭绝师门的计划可是花了自己整整五年的光阴,这不过是小小的迷路,算什么!秦柏午,你要努力!
……浑然忘记了那五年的时光之中,光是回到师门的路上就耽搁了三分之一。
是了,自己被逐出师门的时候方才弱冠,不记得路也属正常。
重活两辈子的秦柏午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路痴。
……
霍即正牵着明前围着小区的半开放步道夜跑。一来这是他的习惯,二来也是想试试看能不能碰见早上的那个年轻人。
但他低估了魏玦的宅家属性,明前今天被遛了五六趟,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也没遇见魏玦下楼一趟。霍即则是准备跑完这圈就回去查询一下小区微信群,说不定能有些线索。
他小跑着来到小区偏门,眼神一凝。
行踪可疑的外卖员正扶着墙壁一步一步挪动到小区里面。
霍即眼神奇怪——什么外卖员不骑车,光是走路来的?而且……他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夜里十二点了。小区里人影寥寥,更别说这个偏门了,他从没见过外卖从偏门送进来的。
此人大有问题!
霍即上前两步,猛地抓住对方胳膊,反身锁住这人的手腕,大声呵斥道:“你是谁!进来有什么企图?!”
外卖员虚弱的声音从口罩里传出来:“……我迷路了,我是来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