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太多太快了,他适应得很辛苦。
“其实没有太想好呢,也不知道哪里能让我去。”他拿手帕沾掉脸颊的薄汗,一出汗,人更白就更紫几分。
“我倒是觉得殳宋能力和状态都很不错呢,毕业以后要不要考虑留在我们这边工作呢?我是很希望你来的。”头顶直白的灯光把所长捏成黑白颠倒的形态,他静静地凝视所长。
所长快六十岁了,脸孔中残留着欢笑的波纹,泪水的脚步,岁月的孔洞,眼睛里闪烁着人生的光芒。认为年老者一定智慧的概念太偏颇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距大到即便是一样的事也完全两种看法和结果,更何况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
“我要想一想呢,没办法现在做决定,我很茫然来着。”
“这个岁数正是茫然的时候,要珍惜呀。”
“是的,我会的。”
他不觉得茫然是好事,时光稍纵即逝,一半以上的时间都花在茫然上真的值得珍惜吗?他不知道,尝试过和老师沟通,寻求职业建议,结果全是些回忆往昔的话,要不然就是他根本没办法走的路。他选不出其他人生,于是毕业以后他继续在这个研究所工作。
他常常觉得地质方向的所有研究都谈不上“有趣”,反正他十四岁起就接触地质,一直到二十五岁青树毕业,太久了,久到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习惯还是喜欢。
一次,他和单位里的同事们喝酒,说话。他谈到这件事,到底是喜欢还是习惯。倾听他的同事是一名女性,笑起来有两个明显的酒窝,她说这是她天生爱酒的证明。她回答喜欢与习惯的语言直挺挺地扎进Rowan的心怀:太简单了,根本不可能分不清楚。你喜欢什么事情?
他摇头:“不知道。”
“好吧,那你讨厌什么事情?”
“讨厌事情变得很麻烦。”
“所以习惯就是事情变得很麻烦你很痛苦很纠结但是不得不做,或者你常常问我喜不喜欢呢?喜欢就是事情变得很麻烦你照旧觉得真有意思,真可爱,我想要去做,或者看见就笑答好吧,我可以。很好分辨吧,是心情的问题,和事情没关系。我对地质就是这样呀,我要做一辈子才行。”
他看着杯子里倒映的自己,心说:啊——我不要一辈子做地质研究,真的好痛苦,好没意思。
那天后没多久,他就辞职离开了。郑重其事地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Rowan。朋友听了大叫,土死了!全天下不知道多少人叫这个名字诶,殳宋到底哪点不好,超级特别诶。他没回答,耸肩,轻飘飘地将新名字的话题翻过去。殳宋这个名字其实很好,是捡到他的女性为他取的名字,他是喜欢的,但这个名字承载太多他痛苦的记忆了,太多了,快把他泡发了。
然后就遇见聂骏铭,聂骏铭很麻烦,但是很可爱,看见他会觉得心情很好。讨厌他总是把自己弄得很脏,喜欢他可爱的试探的表情;讨厌他在语言上笨拙,什么都说不清楚,喜欢他哼哼唧唧的腔调;讨厌他所有的美学风格,喜欢他低头穿自己买的衣服时温驯的脸;讨厌他冲动,喜欢他勇敢——啊,喜欢和习惯真的不会分不清楚。
他们四人在检票口分开,互相冲对方招手。明天许猷汉有课,不能在天心界过夜,快一点赶回去还能休息几个钟才决定就这样分开。他们没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有没有下次都说不准,有缘分自然会见。
许猷汉在列车上睡着,银宝暄看着他的脸,情不自禁地拿手背贴上去,凉凉的,今天晚上一定生病。许猷汉小时候身体没那么差,普育以前最常生病的是银宝暄,一病就要休息一周。
普育以后,许猷汉为了跳舞开始少吃饭,身体逐渐变差,银宝暄却因为身体发育和体育运动变得强健。
古典舞是个看起来比科研方向的道路要宽敞的方向,但只是看起来而已。同样是系考,科研能用努力来弥补缺失的天分,在古典舞,努力什么也弥补不了。这是个只要天才,只要真正的天才的方向。天才的意思是他们会用软尺量学生的身体比例,差一毫米就没资格参加系考,体重也有相关的要求。
具体是多少,银宝暄并不知道,只记得许猷汉眨眼间从瘦瘦的小男孩变成了细长的小男生。穿稍微紧身一些的衣服站在镜前,看到一把骨头和紧贴骨骼的肌肉组织,其余的全被抛弃掉了。
银宝暄和他说过几次太瘦了,这样不健康。他叹好大一口气回没办法啊,不瘦的话没办法跳舞了。因此总是生病,感冒发烧,没到站不起来的程度他就还是会去上课,还是会练舞。许猷汉是有天分的,但有天分的人很多,他请不起名师,更没有极好的家世背景,系考是他实现梦想的唯一通道。
这条路窄得只能一个人走。
银宝暄看过他在练功房练习,那时候他已经有办法代替“舞伴”陪在他身边,知道如果许猷汉需要他的保护和帮助,他应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