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是这种人啊?平时在图书馆安安静静看书,在路上碰到人也都很有礼貌,装得跟个小仙女似的,没想到背地里会抢别人男朋友。”人群里,一个穿牛仔长裙的女生,眼神里满是鄙夷,“还清纯校花呢,我看是心机校花吧,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为所欲为?”
旁边的女生立刻接话,语气里带着酸意,“可不是嘛,长得好看就是不一样,换别人当小三早被骂翻了,她倒好,被人找上门还敢动手,居然还有脸跟人讲道理,这理直气壮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多占理呢。”
“不对吧,”站在后排的一个戴眼镜的女生,小声反驳道,“明明是那个粉衣服的先冲上去打的人……”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女生打断了,“你懂什么啊?说不定是黎若先耍了手段,故意勾着人家男朋友,把人惹急了才动手的。不然好好的谁会平白无故在宿舍楼门口打人?肯定是黎若做了亏心事。”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吧。”另一个染着黄头发的女生凑到同伴耳边,“前几天的迎新晚会,她穿个白裙子站在台上唱歌,底下多少男生盯着她看?我就觉得她不简单,表面清纯,背地里指不定怎么勾引人呢。现在好了,终于被人抓包了吧?还清纯校花,我看呀,就是个笑话哈哈哈哈哈……”
“就是就是,”有人跟着附和,“之前还有男生给她送花、送早餐,她都没收,我还以为她多清高呢,原来只是看不上那些普通男生,专挑沈奕辰这种家里有钱的钓啊。”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人品不行还不是白搭?以后可得离这种人远点,别被她的表面功夫骗了。”
“……”
这些议论声不大不小,刚好能飘进黎若和舍友们的耳朵里。
有的话带着赤裸裸的嫉妒,有的话是跟风的揣测,还有的是故意添油加醋的抹黑。
像一根根细针,扎在人心上。
谈悠气得浑身发抖,冲上去跟那群女生理论,“你们胡说八道什么?沈奕辰前几天跟黎若表白,黎若当场就拒绝了。这些天,他送的奶茶、零食,黎若一口没碰、一样没收。是你男朋友自己死缠烂打,天天堵在宿舍楼下,跟黎若有什么关系?你自己管不住男朋友,还好意思来怪别人?要不要脸啊?”
申愫情也跟着往前站了站,眼神冷冷扫过周围看热闹的人,“就是。自己留不住人,就来别人面前撒泼,也不嫌丢人的?我们黎若根本没正眼看过你男朋友一次,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真把你那对象当香饽饽了,以为谁都想抢?”
谷小维轻轻拍着黎若的后背,小声安慰,“别听她们的,她们全都是胡说八道的长舌妇。”
三人再次默契地挡在黎若身前,想替她隔绝那些异样的,带着偏见的目光。
可黎若却轻轻拨开她们,再一次,从后面走了出来。
直面一切。
黎若径直走到那女生面前,迎着周围或好奇、或质疑、或带着恶意的目光,开口。
“第一,沈奕辰前几天确实向我表白,但我当场明确拒绝了,不仅我的三位舍友可以作证,当时在场的法学系同学都能为我证明。这几天,沈奕辰多次向我递送物品,我均未接收,我的舍友也全程目睹,不存在任何背地里‘接受示好’的情况。”
“第二,你在没有任何沟通、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对我实施殴打行为,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规定,而且,你动手后还持续用‘婊子’‘贱货’等词汇辱骂我,进一步对我的人格进行侮辱。我的反击是针对你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既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也不存在‘故意伤人’的主观意图。”
“第三,你声称我‘勾引’沈奕辰,按照法律规定,主张事实需要证据支撑——麻烦你拿出能证明‘勾引’的证据,无论是聊天记录、照片,还是其他能佐证的材料都可以。没有任何证据就凭空捏造事实、恶意泼脏水,你的行为已经涉嫌诽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我有权要求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追究你的民事责任。”
这番话条理清晰,周围的窃窃私语声明显小了些,不少人跟着点头附和。
粉裙女生大概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能说,还这么冷静的人,欺软怕硬的她被震慑到了。
最后,还被吓哭了。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混在人群中的那个穿牛仔长裙的女生,见闹的差不多了,把她扶起来。
女生试图找回场面,质问黎若,“就算你没勾引沈奕辰,佳佳冤枉了你,可她也就打了你一巴掌啊。公平起见,你还她一巴掌就够了,为什么要打她两下?这根本就是故意欺负人。”
“是她打人在先,黎若是受害者,还手怎么就是欺负人了?”谈悠立刻接话,生怕黎若吃亏,“而且她还骂得那么难听,黎若没让她赔礼道歉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