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仪式探讨 心动缠绵伴愧疚
    “有道理。”范嵘抄起酒瓶与我重重一碰,脆响刺破烧烤摊的喧闹。他仰脖灌下一大口,喉结滚动:“以前我也觉得情到浓时自然成,直到看见张爱玲那句话——“他忽然压低声音,目光鬼祟地扫过四周,酒气喷在我耳畔,“女人的...”

    我瞳孔骤缩。这话我自然听过,却从未想过能被范嵘拿来当作恋爱指南。

    “胡闹!”我捏紧酒瓶,“才女的一句情话也能当金科玉律?“

    范嵘咂摸着嘴角的啤酒沫:“我原也当是疯话。可前几天那个女记者当小三的新闻...”他意味深长地眯起眼,“你说,张爱玲是不是比咱们更懂女人的心?”

    那篇报道我记忆犹新——年轻貌美的女记者被年长的贪官侵犯后,非但没报警,反而做了对方十几年的情妇。直到贪官落马,这段畸形的关系才浮出水面。最讽刺的是,她在忏悔时引用的,正是张爱玲那句话。

    “你觉得这能印证那句名言?”我直视范嵘的眼睛。

    他眯起眼,啤酒瓶在指间转了个圈:“半对半错。才女的话再犀利,前提也得是爱情——哪怕是当事人自己都没察觉的爱情。”瓶底重重落在桌上,“可这件事情压根没有爱情。我琢磨了很久...”他突然凑近,眼底闪着危险的光芒,“我想,除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更大的可能是……”

    “少卖关子!”我屈指弹了下他的啤酒瓶,玻璃发出清脆的颤音。

    范嵘慢条斯理地抿了口酒,眼里闪着狡黠的光:“说白了,更大的可能就是女人骨子里渴求的仪式感。”他蘸着酒水在桌面上画圈,“这世上有性无爱常见,有爱无性却极少见。对女人来说,亲密关系就是神圣的仪式——”

    “且慢,”我打断他的话,“男人难道就不需要仪式感?”指尖无意识摩挲着酒瓶,“第一次应该最特别。无论是她的,自己的,或是双方共同的第一次。”抬眼直视他,“特别是第三种,那种羁绊...”

    范嵘的眉头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像被针刺痛的猫。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踩中了雷区。

    我懊悔得想吞回舌头。不该在他面前卖弄这些——这种观点下,小月的往事会成他心头的刺。

    记忆回到迎接新生的季节,学生会那对璧人羡煞学弟学妹。小月眼波流转时,范嵘的目光就像被磁石吸住的铁屑。谁能想到一年后,校草成了前任,而那个总找借口请教小月问题的学弟,竟用一句“都怪我来得太迟”融化了所有芥蒂。

    当时范嵘说这话的神情,虔诚得像在教堂里宣誓。

    此时,范嵘眼底却闪过一丝痛楚,如夜风掠过烛火,转瞬即逝。

    “说说你的大美人吧。”他生硬地转开话题,嘴角扯出勉强的弧度,“那个‘仪式’...完成了?”

    我望着酒瓶里浮动的泡沫:“她回老家了。说好十天,如今半个月杳无音信。”瓶中的泡沫一个个破裂,像极了我对这段感情的信心。

    范嵘举着肉串停在半空:“这不合理。你从不在没把握时炫耀。”他眯起眼,“除非——”

    “她第二天就辞了职。”我苦笑。华联商厦的霓虹闪烁,映得酒液猩红如血。

    “辞职?”范嵘的酒瓶啪地放到小桌上,“没跟你商量就辞职了?爱情不该是两个彼此参与人生的过程吗?”

    我苦笑着摇头,手指无意识地隔着衣服摩挲着胸前的日魂玉佩——这是唯一能证明那段温存并非幻梦的物证。对许多人而言,一个吻或许轻如鸿毛;但于我,那却是初尝爱情的全部重量。

    范嵘的话像一记警钟。原来爱情不仅是耳鬓厮磨,更是相互参与的人生。齐珏连辞职这等大事都不曾与我商量,我们的关系,怕不过是场美丽的误会。

    “别想太多。”范嵘看出我的恍惚,拍了拍我的肩头,“张爱玲说得对,女人要的不只是情话。”他意味深长地晃了晃酒瓶,“一场刻骨铭心的仪式,往往比千言万语更有说服力。”

    “两情相悦这种事,既要运气,也要耐心。”我仰头灌了口酒,冰凉的液体滑入喉咙时,突然察觉四周目光如箭矢般射来。

    范嵘的酒杯悬在半空,眼睛直勾勾盯着我身后。一缕熟悉的幽香钻进鼻腔,我猛地回头——

    墨霏不知何时已立在身后,热裤下那双长腿白得晃眼。我的视线不受控制地游走,掠过她起伏的曲线,最终撞进那双含笑的桃花眼里。

    “啤酒伤身,这么快就忘了?”她自然地夺过我的酒瓶,指尖若有似无擦过我的手背。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心碎的叹息,几个年轻的食客投来的眼神几乎要在我们的小桌上刻出“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字样。

    “才三瓶...”我讪笑着,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不介绍一下?”范嵘挑眉看我,眼睛里明晃晃写着“见色忘友”四个大字。

    我连忙为二人引见。墨霏落落大方地伸手:“墨霏,卫国的朋友。”

    “我是他穿一条裤子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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