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制服的中年人倒了一杯酒,对他年轻的同伴说:
“我对自己期望太高,直到最近才发现完全不可能达到。我的记忆力在衰退,体力也远不如从前。当年我可以追踪一个贼连续三天三夜,急行军数百里。我考过武举,在陕西组织团练剿匪,去锦州负了伤。如今我的膝盖完蛋了,我的生活也不比从前更好。”
这时旁边人过来敬酒,他敷衍了一声,摆了摆手。
“皇上、国家、家族和自身的前程,从来不会因为个人的努力产生些微的动摇。与众不同?谬论。出人头地?狂言!像是高山、铁壁,要你捶得头破血流才可明白其坚不可摧。古人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听起来几乎像一句玩笑话。有的只是风湿、残疾和贫穷。”
他的同伴有一双漆黑而冷淡的眼睛,他仔细地看着他,倾听他的呓语。
“我不在乎陕西反叛、锦州复失,也不介意上司是个不学无术无可救药的混账。这年头我们应该司空见惯,抱怨太多反倒显得很幼稚。可我出生入死,拿到的是划烂的功劳簿和没有用的宝钞。而那些海盗、土匪、叛军,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现在是总兵,是将军,骑在我们脖子上拉屎。”
“你以为我们跟土匪反贼的区别在哪?”
“我当兵时同一个卫所的战友,一多半投降了金国,小部分加入了西王军,我听说好几个人都当了都司,有个做了参将。他们比我有钱,吃饱穿暖,前程似锦,心情愉快。甚至名声也比我们更好。”
“加入叛军,在这年头倒也不失为一条门路。”
穿制服的年轻人认真地说。
“当然,当然,”中年人枕着胳膊,闭着眼睛说道“你应该随波逐流,而不是跟着那些老家伙们一道溺死。你尚且年轻,有机会还能出头。我这辈子却算是看到头了,我全家都快饿死了,我需要钱,哪怕一点点我也愿意铤而走险。”
年轻人沉默地盯着手里的酒杯,像是没有在听他说话了。
酒保疲倦地擦着桌子,瘦极的狗躺在屋檐的阴影里,秃头的混混儿在角落央求年老的风尘女,白发的客人喝了一上午茶,枕着栏杆昏昏欲睡。午后的阳光擦过窗户的边缘,酒馆里满是昏沉、晦暗、无聊和沉寂。
一个年轻的剑客走进门来。他身穿一件青色袍子,头戴一顶白色斗笠,足下一双玄色皂靴,整个人显得既干净又萧条。
他站在门口左右看了一回,眼神在那两个穿制服的人身上停留了片刻。中年人抬起一双醉眼看了看剑客和他腰间的宝剑,晃悠悠地站起来,对他的同伴说:
“走吧,去找几个流氓耍耍。”
“帐记刘铭头上。”他愤怒地吼叫,然后对搀扶的侍者说“我都想投靠他呢,这家伙收买人都是拿现银。你知道吗,这几年银根紧缺,所以……”他嘟囔了半天,说道“他是个大人物。”
叶修和他的同伴骑着马踏过白茫茫的芦苇地,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中蕴含了过多的水汽。叶修不喜欢这样的天气,他不停地擦拭脸上和脖颈上并不存在的汗珠,盯着那边晦暗沉郁的树梢。
“你应该想点开心的事情,为什么你总是这样说话?”
他的同伴是个性情愉快的秃头中年人,对于叶修的愁眉苦脸不太理解。
“好吧,我不再说了。”
叶修疲惫地摆一摆手,做了个讨厌的表情。
“可我也请你不要再谈论妓院和窑子了。”
“那小酒馆——”
“还有酒馆,以及其他出没娼妓和风尘女的地方。”叶修说。
“一副严肃正经的好相貌。你该出家当和尚,或者去考状元郎。喂,你是因为什么才开始流浪的?”
叶修不理他,拍拍马背,继续向前走。
叶修最近加入了一个临时组织的护镖队,接下来他们将要进山,预计走五天的山路。叶修受队长的指派去镇上采买所需的食物、水、绳索以及其它必需用品。他答应队长天黑之前归队,但他的同伴是个不安分的人,他们在镇上耽搁了时间。
叶修心中焦急,天空中的水汽则越发凝重,他停住马,看看那边又厚又密的乌云。只好吩咐同伴下马,展开油布,准备应对接下来的暴雨。
雨几乎下了一夜。风声少歇,叶修唤醒同伴,他们要继续赶路。
等他们赶到扎营地时已近晓色。叶修远远地吹了一声哨子,哨声冷冽、凄厉、狭长,回荡在寂静的山谷中,没有半点回应。
受了惊的马散在林子里不安地窥看,挨了刀的狗蹒跚着走过来,舔舐他的手指。帐篷里,帐篷外到处是骇人的尸体,叶修掩住鼻子点检了一遍又一遍。五十二具,他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