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喧哗与爱无处安放
手机屏上移开,看到旧床架、旧书桌,还有泛了灰的白墙,墙上一排又一排,是他小学到高中的奖状,左上角的褪了色,右下的尚且鲜艳。

    灯影陈旧的楼道,风沙席卷的天台。

    在池霭的曲子里,他恍惚间听到一个自己。

    这就是陆沧水无法表达的东西。

    楚清尘想象着他来襄庄,看到电瓶车、黄路灯和水泥楼时的反应,忽然得意起来,暗自微笑。

    好像凭这个扳回了一局。

    “池姐还是回来吧。”演出录像的评论区里说,“新键盘手的人选太失败了,水平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楚清尘看着录像,没感觉到有什么区别,只觉得这位叫作单夕萤的新键盘有点似曾相识,个子娇小、一头金发、五官精致,却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迷犬”在襄庄的演出场地离家不远,是车程半小时的一家酒吧。

    楚清尘知道襄庄没有livehouse,但此前不知道这里还有酒吧。

    这场演出票价便宜,形式也相当随意,基本和驻唱没什么两样。

    习惯了livehouse排队的盛况,来到酒吧发现还有空座位时,楚清尘甚至吃了一惊,随后觉得也算合理:反正襄庄几乎没人知道“迷犬”,也几乎没有粉丝会为了看演出,而特意来到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楚清尘一早就和父母说好,今晚是和高中同学出去吃饭看电影,可能会回来晚些;陆沧水说“迷犬”演出后还会在襄庄多呆一天,可以趁机见面,这个白天的活动,他就以要去买衣服为由搪塞过去。

    不能说“大学同学要来襄庄做客”,不然父母无论如何,都得把陆沧水邀到自己家里不可。

    至于究竟招待陆沧水去做什么——这件事他想了半个月,甚至上网看了推荐,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博物馆、美术馆、密室逃脱或大型商场,唯独有家不错的温泉,还有一条古建筑步行街。

    考虑到陆沧水不愿意展览自己胳膊上的疤,排除掉温泉,就只剩下那条步行街:他把这个精挑细选后的地址分享过去,对面却只回了一个“好啊”。

    楚清尘气自己太上心,明知无论带他去哪,那家伙都不可能享受,只是带着在走神似的表情,心不在焉地转一圈而已。

    暴殄天物。

    如今,楚清尘坐在酒吧靠边的空座位上,喝着面前的热红酒。

    明明已经听过好几次,演出前还总是心跳得厉害。

    酒吧是清吧,面积不大,装潢复古,塑料的藤蔓从木屋顶上三三两两地垂下来,舞台前吊着一串不起眼的小灯,其余照明,就只有每个桌面上仿蜡烛的灯光。

    周围零散的顾客聊着天,全然不知今晚比往常有什么不同。

    乐队在开场前二十分钟拖着大包小包进门,楚清尘看了许久,才认出陆沧水——他剪了先前过肩的头发,但是只剪了右半边;发色也好像很奇怪,或许是灯光太昏暗,让人没能看清。

    但是,五人逐一站上舞台,调试好乐器,让头顶的大灯亮起时,伴随着周围顾客的议论,楚清尘才发觉,这并非是由于照明欺骗了人眼。

    陆沧水把头发搞了个乱七八糟。

    明明两天前在秦阳时还没变,瞩目的白发里夹着亮粉色挑染,最多不过是挑染褪了色,层次也有段时间没打理。

    现在他头上看不到一点原生的白,而是左边暗红,右边漆黑,左边还是原先的长度,右边却被斜着剪掉了一多半,往外怪里怪气地翻着。

    发尾还有挑染,每一缕都是不同的颜色,却说不清是什么颜色——有点绿、有点紫,还有点泛棕灰的暗沉,像是家里那条被各种东西染得斑驳的旧抹布色。

    他肤色极白,整张脸都只有浅色,此时暗色的头发沉沉压在脑袋上,不协调得诡异。

    陆沧水本人却毫不自觉,刚上台就抱着吉他一阵乱弹,邱岳平几度想说开场白都被打断,索性直接开始演奏。

    从其余几人略显无奈的伴奏中,楚清尘明白过来:

    就在秦阳到襄庄的这两天里,陆沧水再次从抑郁转向了躁狂。

    他曾一度想念过躁期的陆沧水:聒噪、疯疯癫癫,还透支精力,但至少光鲜亮丽着。

    但如今,看那个挥着电吉他满台乱蹦的怪物,楚清尘不得不又一次直面自己的误会。

    台上演奏着熟悉的曲子,旁边的议论却如夏夜蚊子的嗡鸣,一声声直往耳朵里钻——

    “那个人发型好怪啊?”

    “染头翻车了吧……”

    “怎么翻车也翻不成这样,是故意的吧,他们搞音乐的……”

    “搞音乐的也不这样啊?和行为艺术似的……”

    别在意头发了行吗,你们给我听歌啊,好好听歌啊!

    楚清尘想对他们怒目而视,但他自己也听不下去歌了,只是盯着玻璃杯花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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