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她母家拿了金枝花。”
越从欢谋算不足,导致事情没有朝她希望的方向发展。
我嘴唇颤抖,追问:“金枝花是什么?”
“一种盛开就永不凋零的花,若不经过特殊处理,月闻不孕,过久摧根。这种花的功效只有蒙古族因鞑部孛儿只斤氏的当家人才知道并历代口口相传。金枝花获取不易,从未当过贡品,却在季益华当上皇后的第二年被因鞑部以安眠的家物为名送到了皇帝手上、然后皇帝赐给了身处深宫的乌日娜。乌日娜不久就将此花送了一盏给季益华。”
越从欢的眼睛里晕开水汽,终于有了活人的气息:“乌日娜的那封家书还是我亲自去寄送的。我并非要伤她啊!”
我的手似被蚂蚁咬了,麻感从手腕跑到指尖,呼吸逐渐困难:
“御赐之物……蒙古部落的贵妃的示好之物……季益华那个时刻顾全大局的蠢货,一定只会委屈自己。”可就算再不委屈自己……季益华也算不到宠冠后宫的贵妃会对遭受冷遇的自己这么早就起了杀心吧。
“好。我给你。我帮你。”我干渴的喉咙上下咽动。
“为了季益华。所以,这是我和你之间的秘密。谁也不外传,谁也不出卖谁。我们将带着这个秘密赴黄泉。”
共谋很顺利,但共谋的最后,我给越从欢准备的逃生路和避难所都没有用上。
她突然消失了。宫内也没传来贵妃中毒身亡的消息——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我偷拿毒药之事在越从欢失踪的第二月被家里人戳破,父亲勃然大怒,却没能在我嘴里撬出毒药的下落。他大手一挥,把我的后半生匆匆定了。
父亲上午做的决定,香车宝马下午就出现在了府门前,我被迫穿上了嫁衣,要回到家乡嫁给那个未曾谋面之人。
母亲扒着车窗,声泪俱下:“值得吗?我的女儿。”
我眼角也跟着涌出泪水来:“娘,我真的很喜欢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该怎么结束。”
“傻孩子,真是一个傻孩子啊!我就知道你一直惦记着那个人,从来就没忘记过。孩子啊,人家已经是九五至尊了,你又何必苦了自己,对他念念不忘呢!”
不知道。
娘亲,你不知道。世人,都不曾听闻,我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