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队里的关系更加密切,如今刚打完比赛,几个年轻人取得不错的成绩,都美着呢,说去哪儿跑着玩呗,最终决定来县里一趟,也就是梅红的老家。

    梅红说,你们来对了。

    梅红说,我们这儿距离近,不用你们来回倒车,坐大巴也就一个半小时的距离,去客运总站那儿,从早上六点就有车了,二十分钟一趟。我们有山有水,建议白天去爬山,晚上在农家乐里吃顿柴火饭,我给你们弄只溜达鸡,那肉特香,在大铁锅里炖的时候,两里外的狗都得流口水。

    有个师弟说——其实也不能算是师弟,梅红现在自动升了辈分,因为他们得管小师妹喊教练,所以按理说,也得喊梅红老师,但可能是为着亲热,显年轻,并且梅红虽然脸熟,在队里也没名没分的,就喊姐,说你老家就是这个县的啊,我听说风景特美。

    梅红说,算是,具体来说我老家还在下面的乡里。

    师弟“哦”了一声,说那我记错了,我忘记谁老家是这了。

    梅红说,你没记错,周秀兰老家在这里。

    因此这会儿梅红就在等,等任楠,等朋友,那七八个人被小师妹领着,乌泱泱地要过来玩,要吃鸡,她不着急去接,继续翻看自己的小本,梅红字写得不好,做饭手艺也一般,越看越觉得自己写的那些东西,还是像锅煮得乱糟糟的面条。

    没事,梅红想得开。

    她花了很长时间,给面条一样的字眼挑出来。

    往后翻,没几页能写字的了,前面都满着,梅红干脆翻到最后一页,写下今天的日期。

    “2013.9.6,大雨。”

    她顿了下,笔尖继续。

    “最大的嫌疑,还是周秀兰。”

    梅红的视线落在桌角的哮喘药上,瓶身裹着一层保鲜膜,缠得很紧,挨着的是副拳击手套,颜色发旧,里面还有两枚生锈的针。

    每一枚拼图,都被她捡了回来,一点点地去尝试,梅红觉得自己不太聪明,也费了不少的力气,可能直到最后也一无所获,但她就是倔,觉得不行,我一定得给这个人找出来,不然我不甘心。

    拼到最后,拼出了周秀兰的模样。

    原本按照梅红的计划,她下周就要去省城找周秀兰,带着警察,带着当年的教练。

    她知道周秀兰刚回来。

    她也知道周秀兰过得不太好,和任枫结婚,有了一个上初中的女儿,为了躲债而匆匆跑回来,梅红以为周秀兰会去省城,他们在那里有房子,没曾想却回到县里。

    更没想到,见面的时候,她差点没认出来。

    真的过去不少年了,当时拎着两箱奶来看她的领导进了局子,周秀兰多了一身伤痕,梅红犹豫过,还要不要报复周秀兰,但当天晚上,梅红就下定决心,也去查了下对方。

    省城的房子,三年前就卖了。

    周秀兰似乎无家可归。

    屋里的梅红,阖上了自己的笔记本,河边的周秀兰,揉了揉自己酸胀的眼。

    秋天的枯叶被风卷起,打着旋落下,停在芳芳澡堂门口的马路牙子上,又随着风飘啊飘,掠过翻涌的河面。

    周秀兰觉得,自己快要一无所有。

    她有的,是自己烂醉的丈夫,叛逆的女儿,影子般盯着自己的梅红,和要账的人。

    连家都不敢回,在外面躲了一个星期。

    她什么方法都想过了。

    而除此之外,周秀兰已经忘记如何出拳了,酒精不仅麻痹了任枫,还麻痹了自己,把她的心脏变得迟钝,皮肤变得松弛,以至于女儿第一次还手时,她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摔在地上,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十二岁的女孩,单独站出来的时候,感觉还挺小,跟大人一比,身高已经很接近。

    并且她发现,任楠在拼命地“喂”自己。

    对,就是喂这个字。

    周秀兰非常惊讶。

    她做饭很敷衍,有时候就简单买个包子咸菜,但是任楠会认真地去吃鸡蛋,喝牛奶,像是颗给自己浇水的小草,使劲儿长大。

    周秀兰又揉自己的眼睛,感觉眼眶那里都咕叽咕叽地响,周围乱草横生,砂砾满地,她坐在台阶上,任楠坐在她对面,都没说话——

    一个被拽下大把头发,另一个的眼镜被踩碎,争执中,鼻血染红了胸前的校服。

    周秀兰伸手,摸了摸自己发麻的头顶,秃了一小块,一角硬币那样的大小,她很疲惫地看着女儿,叫:“楠楠。”

    任楠用胳膊擦自己脸上的血:“妈,你说吧。”

    周秀兰说:“妈挺累的。”

    任楠说:“我知道。”

    铅灰色的云层变得浓墨重彩,远处有隐隐雷声,似含怒意。

    周秀兰两手撑在地上:“我后悔,我当初就不该给你生下来。”

    任楠沉默了会,喉咙那很紧,紧得发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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