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
我受到了鼓舞
一定要做记者,做无冕之王。
以笔为刀,行侠仗义!
……
我家穷,顶梁柱又是一个酒鬼。
我家小时候没少被村干部,以及条件比我家稍微好一点的邻居欺负。
被欺负久了,自然就要反抗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仇吾仇以及人之仇!
我从懂事开始就发誓,此生做一个行侠仗义的人,拯救天下被欺负的底层百姓。
十二岁那年,我砍青钢木卖了三块钱,全部买了耗子药。
全部拌在一锅苞谷稀饭里,半夜里送进了杨村长家的猪圈。
第二天,杨绍明家婆娘发出了撕心裂肺,石破天惊,振聋发聩的哭声。
我那个爽劲啊,比偷长林哥家蜂糖吃还甜。
甜到了骨子里,够我回味一辈子。
再后来,发现自己不被欺负,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自己强大。
我十五岁就身高一米七五,迷上了打猎,练就了一身好功夫。
我很清楚,我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又是酒鬼,这是穷的主观原因。
老家缺水,家家户户都是吃不上大米的。
这是穷的客观原因。
但是从我十五岁那年开始,我家的条件改变了。
不仅有半年吃上大米,而且至少每周能吃一顿肉。
还是野味。
野鸡野兔换着吃。
野猪太凶,就连退伍军人长林哥,虽然有自制火药枪,也是不敢对付野猪的。
而我不仅力大无穷,身体还灵活得像只泼猴。
提着一把弯刀,背着一把梭镖,就敢进山打野猪。
深山里,也没有豺狼虎豹,有的话,我也不敢擅闯。
野猪是大货。
一头野猪,在镇上的餐馆里就能卖上百元。
初中毕业后,我干了七八年农活,整日在荒山野岭和老牛为伴,和酒鬼的骂骂咧咧为伴,连鸟儿的啁啾都无限凄婉。
我实在是受不了暗无天日的日子。
多熬一天我都想死。
于是出门打工!
见了一点世面之后,我野心膨胀。
一个初中生,竟然也想当记者。
也不是没有可能哈!